王常的这张弓,由北方铁木打造而成,沉重又坚韧。里面一层缠着银线,外面一层,包裹着铁皮。这张弓,少说也得有十几斤重,提着手中,让人感觉沉甸甸的。
刘秀对王常的这张弓感觉很是满意,笑道:“颜卿,这是一张好弓!”
王常苦笑道:“陛下有所不知,微臣当初为了买下这张铁木弓,可是差点倾家荡产啊!”
刘秀闻言,忍不住仰面而笑。
他拿着弓,并未走下台子,而是直接站在台上,从一旁的箭壶当中抽出一支箭矢,双指夹着,搭上弓弦,而后夹住箭尾的双指勾住弓弦,用力向外一拉。
随着咯吱吱的声响,铁木弓被他硬生生的拉满,刘秀对准远处的靶子,一箭射了出去。
要知道刘秀所在的高台,距离箭靶少说也得有一百五十步远开外,这么远的距离,别说箭矢能不能命中靶子,能不能飞到靶子那里,都是个问题。
见到刘秀在台上射出一箭,下面的吸气和惊呼之声此起彼伏,人们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支刘秀射出的箭矢,看着它在空中画出一条弧线,然后由空中坠落,最后哆的一声,狠狠钉在一只箭靶上。
一瞬间,现场静得鸦雀无声,人们简直都快忘记呼吸了。
刘秀放下铁木弓,举目眺望箭靶,看到自己的这一箭只是命中靶子,却没能射中靶子中央的红心,他禁不住啧了一下,摇头说道:“箭术实在不是我的擅长啊!”
他这话倒不是在自谦,箭术的确是他较弱的一项。
他经过两次的伐骨洗髓,力气本就比常人大得多,既然他能拉满铁木弓,那么把箭矢射出一百五十步外,并不足为奇。
他六识过人,一百五十步的距离,旁人或许都看不清楚靶子上的红心了,但他却能看得清清楚楚。
所以对于旁人而言,刘秀的这一箭,可谓是技惊四座,但刘秀自己明白,以他的身体素质来说,他刚才的这一箭,离完美还差得远呢!
也不知过了多久,台下的将士当中,突然有人振臂高呼道:“陛下神武——”
这一嗓子,一下子点燃了在场的汉军将士们。人们齐齐振臂高呼:“陛下神武!陛下神武!”
“汉室必兴——”
“汉室必兴!陛下神武!汉室必兴!”人们的喊声,一浪胜过一浪。王常见状,满脸的笑容,嘴巴都不自觉地咧开好大。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己方对阵赤眉军,连吃败仗,组建起来的新军,很多将士也都存在畏敌心理,陛下的这一箭,无疑会大大提升己方将士的士气,只要士气起来了,强盛如赤眉军,也不足为虑。
刘秀是在汉军将士们地动山摇的欢呼声中离开的校军场。看到眼睫毛都快笑开花的王常,刘秀抬手指了指他,又摇了摇头。
虽说他是被王常给利用了,但的确大大振奋了己方将士的士气,这样的利用,刘秀宁愿多经理几次。
接下来,王常又把刘秀领到了小校军场,而后,一批批的老兵进入校军场内。与老兵们相见,这才是刘秀此次巡营最主要的目的。
看着一批批进入校军场的老兵们,其中有许多张熟悉面孔,刘秀都有记得。刘秀迈步向人群走了过去,龙渊和虚英立刻双双上前,小声说道:“陛下!”
“无妨。”刘秀向他二人摆摆手,继续向一众老兵们走去。
见到陛下过来了,老兵们纷纷屈膝跪地,拱手说道:“小人拜见陛下!”
刘秀向众人摆了摆手,他走到一名老兵近前,端详他片刻,说道:“我认识你,你叫……袁石,小腹受过伤,被抬下战场的时候,肠子都露出来了!”
听闻刘秀的话,那名老兵抬起头来,热泪盈眶,哽咽着说道:“陛下还记得小人啊!”
“断不敢忘!”刘秀动容地说道,同时伸手把他搀扶起来。
名叫袁石的老兵颤声说道:“自那次重伤之后,小人便领了军饷和赏钱,回到家乡,还盖了房子,讨了婆娘。这次听说陛下征兵,要御驾亲征,小人哪怕肝脑涂地,也要誓死追随陛下!”
刘秀听后,更是动容,抬起手来,拍了拍袁石的肩膀,说道:“好!好、好、好!”
除了好,刘秀不知道还能说别的什么,老兵对他的这份情谊,已经超出了君臣之情,更像是一种对他个人的崇拜和信仰。
刘秀继续往前走,时不时的叫出老兵的名字,而且还能记得他们跟着自己打过哪些仗,后来又是因为哪里受了伤才选择的归乡。
老兵们敬爱刘秀,甚至是信仰刘秀,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刘秀能带领着他们打胜仗,无论面对多么强悍的敌人,只要是跟着刘秀,他们就拥有与敌决一死战的勇气,而且也有信心能够击败敌人,活着走下战场。
其次,刘秀对他们这些兵卒,不是用完了就抛弃掉了,在刘秀的心里,是真的有他们,能记住他们的名字,能记住他们做出的功绩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