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具(1 / 2)

元丰三十八年,腊月初九,崎谷降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清晨,天边泛着淡紫,厚重的冬雾笼着山、枯枝、雪。

“吱呀……吱呀——”

雾中辐射出一晕红。

应是……灯笼?

“吱呀——吱呀……”

灰沉的雾里透出个人形来。

它走得跌跌撞撞。

“噗……”

它绊倒在雪里,将自己砸出了雾气。

青紫的皮肤,僵硬的躯体,它身上还裹着破败的夏装,从破布的缝隙看下去,它的腰上是整齐的、黑色的被三股线缝过的痕迹。

它是尸体。

火光跳跃。

灯笼没在它手里,而是在它身后。

尸体扭曲着拱起,四肢并用地从地上爬起。

它身后火光近了……

“嗤……”执灯人轻笑,他朝雾里喊,“王小七!(*)你操纵尸魁的技术真垃圾!”

王小七暴躁:“是我技术烂吗?!这他妈的是黑老鬼那个死偷尸的搞出来的新的试验品!知道他妈什么叫做试验品吗?就是还没做成功的玩意儿!”

执灯人撇了撇嘴。

王小七又吼:“他妈的!卖衣服的!老子看见你不屑的嘴脸了!”

“哟,真能看见呢?”执灯人挑了挑眉,可巧,这位也算是朗月老熟人了,原本南城区朗月没事就去买两件粉裙裙的服装店就是他开的。

因曾经在线发疯,高呼“粉色天下第一!小粉红流弊!!!!!”闻名于血煞宗基层,被戏称为“小粉红宣传队队长”。

“那可不?”王小七从雾里走出,站在了尸魁身侧,看了看“小粉红宣传队队长”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黑老鬼有点东西啊,在雾里,它的眼睛可比我自己的好使多了。”

“不然怎么命名为:斥候型尸魁呢?”

“嗤!”王小七笑了笑,“羡慕?”

“嫉妒。”

王小七非常欠揍地拍了拍自家兄弟的肩:“怎么着?哥叫你珍惜机会你自己不珍惜吧?当时上头要人去给小粉红递一手御兽宗的消息(*),要是去的不是我而是你,这试验品如今应该能落到你手里吧?”

执灯人拍掉了王小七的手,“你去还能跟她喝两杯,装装醉,你老子我又不能喝酒,消息硬递啊?”

“嘿!谁是谁老子呢?!你爷爷我走南闯北的时候,你丫还分不清什么是红什么是绿呢吧?!”

执灯的翻了个白眼,丢了个玉简到王小七怀里,“军师说了:记得写报告。”

王小七把玩着玉简,看着那人走进雾里。

他抬头望天,报告有什么好写的?

写我用尸魁的眼睛观雪景?

王小七撇嘴,可算了吧……

就是文采不好入不了仕他才走的商,要不是当年机缘巧合发现自己有灵根,又胡乱被惑心宗的狗东西忽悠进了血煞宗,他应该早就在某个富饶的小城里买下一个大院子,娶妻生子了吧?

按照年纪一算,这会儿怕是能当爷爷咯……

“哈……”王小七笑了,泄出一口白气。

当了爷爷儿孙满堂又怎样?

天知道有多少凡人死在了大劫里?

死得最多的就是行动不便的老人跟孩子。

还是当修士好。

他摇头晃脑,当修士也容易死的早,但至少死的时候身体健康啊!

那么……报告到底该写点啥呢?

王小七看向身边那具尸体。

天光已大亮,雾还未退。

树影丛丛……

他顿了顿,忽然,向西面望去。

或许……

可以?

——

[我现在才发现尸魁有听觉是不是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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