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施舍行为是自利的,以消解自身的某种恐惧,或者某些负罪情绪,获得不自察的优越感。城市里的职业乞丐是满足人群此类需求的职业演员,不创造价值,只为满足别人的需求。
有人想要赶走这些乞丐,不想再见到这些靠装可怜卖惨的人存在,让他们去劳动。
甚至放出话来,不劳动者不得食,不肯劳动的人就请有尊严的死去。
可是谁规定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创造价值,也不该是为了有用。谁有权力用这么冷冰冰的字来判断别人的生死?人是一种既坚强又软弱的生命,即使面对极端的困境,人仍然有求生的和勇气。
当陷入绝望的人们无法用一只破碗乞讨为生时,只能是剩下无法反抗的绝望了。
乞丐的存在,给了处境最糟糕的人一个容身之所,避免了更糟糕的情况发生。与此相比,社会良心之类词语轻得像一根羽首发
但是,作为有意识的社会动物,人还有其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不同,人存在于社会中就必然也必须要对社会有用,不论是主动创造价值还是被动产生价值,这是社会规则对身处于其中的每一个人的基本要求。对社会没有价值的人会被社会无情的抛弃,这种人,要么走向原始自然,要么走向灭亡。
西晋的乞活军,唐末的黄巢军,明末的李自成,都是连乞丐都做不成的流民。社会到了这个时候,便是乱世,所有人都生活在暴力的威胁之下苟延残喘,无人幸免。
固然,不能用目的来解释存在,不能因为没用就否定存在。不仅人是如此,动物也如此,甚至大自然存在的一切物质都如此。这是人的自然属性,不是一定要为谁所首发
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恶意驱逐乞丐,有行为能力的职业乞丐早就逃之夭夭。剩下的大多精神不正常的非职业乞丐,每天过着荒诞地生活,即便是有钱也不会花,后来一个个凄惨地客死他乡。
在大城市这些乞丐至少很容易找到容身之地,公园、桥洞、水泥管道,也很容易在宾馆厨余垃圾里翻检出食物。
可是有一天他们被驱逐了,赶到了一个没人的小镇,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乞丐对我们人生的影响,少之又少。即便是大城市里的施舍者,也察觉不到乞丐的消失。无处散播的同情心,投向了各种慈善机构,老人,小孩。
可是,没有乞丐的世界似乎是残缺的,总让人觉得这个秩序井然,人人循规蹈矩的社会缺少了点什么?所有人都用劳动创造财富,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所有人都朝九晚五赶巴士搭地铁上班。每个人都得有用,再没有人可以无用而自由的生活。
即便生活的节奏再快,看到街头的乞丐,他们是另一种生存方式,乞丐似乎是制度,规则的破坏者。他们会打破你生活的节奏,打破你麻木不仁的冷漠,打破你对命运的无知,让你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活法。
乞丐是这个文明世界的破坏者,可是如果没有乞丐,这个世界就太单调太无情了。
这就是乞丐的社会价值,虽然做乞丐很糟糕,但这避免了更糟糕的事,我相信,天堂也有乞丐,只有真正的地狱才会没有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