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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104,第两百四十三天(2 / 2)

知恩苦笑:“好在还有你陪我一起变老。”“

sorry,变老这件事,恕不奉陪。昨天我去了大树小树的公开课,他们说我是他们班最年轻漂亮的妈妈。”

“哇,小小年纪就这么会撩,将来还了得?”“

你是不知道,大树赢得了他们年级七成女生的芳心,剩下三成都是小树的粉丝。”“

真是比曹一逊有出息!对了,他有没有说你是他最年轻漂亮的邻居?”

离婚至今,许歌声和曹一逊有过自己折磨自己,也有过互相折磨,都累了以后,也就学会了顺其自然。

都说分了手还能做朋友的,代表从来没爱过。他

们却不同。

他们真的爱过,也真的在分手的一地鸡毛中做了朋友。

而朋友的可贵之处,大概就在于谁对谁都没有义务,碰上了便一道吃个饭,他忙,或她忙的时候,也不必强求,更无关对过去的怨恨和对将来的惶惶不安。

许歌声偶尔会想,她的后半生有两个贴心的儿子,有父母,有郝知恩这样重情重义的朋友,足矣。她觉得她不会再有新的爱人了,不会,也大可不必。但曹一逊不这么觉得。

曹一逊觉得,郝知恩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郝

知恩当初也觉得她有赵唯一便足矣,但后来,还不是和金天爱了个死去活来?

如此一来,曹一逊总会想,如果有一天,许歌声有了新的爱人,他能不能做到祝福她。

直到上一个暑假,二人带大树小树去爬了个长城。

许歌声无意间提起:“对门那家卖房呢,这几天中介一拨拨地带人过来,价钱两天就一涨。”

“是吗?咱那片儿涨到多少了?”“

六万至少的。”

曹一逊默默算了一下:“公司这一年多少赚了点儿,勒紧裤腰带,买得起。”“

嗯?”“

我说我买得起。”

许歌声一怔:“也对,你总住公司也不是个事儿,也该有个窝了。”曹

一逊说风就是雨:“你有对门那家的电话吗?赶紧给他们打个电话,别这会儿工夫卖出去了。”

许歌声措手不及:“你……我是说,你也没必要买在我对门吧?”

曹一逊试探道:“除非你反对。”

而许歌声当然不反对。对门那家卖房的事儿,她真的是无意间提起,并非是想暗示曹一逊什么。但一想到曹一逊能住在她方圆几米的地方,成为她远亲不如近邻的“近邻”,她还真满心期待。才

结束了和许歌声的通话,郝知恩又接到了章林森的电话。她

笑着抢先一步:“谢谢你祝我生日快乐。”那

厢,章林森无可奈何:“我还没来得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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