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才桌子对面是两副小枣红木桌椅,其中居左的坐着的是道子,居右的是少年六七。
至于六七为何在这里,因为道子想起描写古代的电视剧或者电影中富家少爷公子们读书都是有伴珰的。
道子虽然知道伴珰的作用其实是衬托少爷和公子“虎躯一震高大上”的,对于两世为人的道子自是不需要。
只是他一个人读书无聊,又有心思培养有能耐的“心腹”将来陪他闯天下,所以他对父亲说,希望六七能陪他读书。
六七听到要读书,吓的哭了一夜,可是第二天还是被吴叔恨铁不成钢的提溜着过来,陪道子读书了。
读书?道子算不得读书,因为道子生长在文字改革后的时代,他所认识的字都是经过明清民国共和国一代代改革演变后的简体字,对于明朝的这些古老的华夏繁体文字,他自是多数不认识,也不知怎么读?
再说明朝的发音和后世普通话发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就算道子用后世的读法读出来了,也不一定是对的。
所以现在他郎朗的读书声,不过是跟着刘夫子比着葫芦画瓢的吟诵罢了。
道子手中拿的书,刘秀才说是南北朝时一个叫周兴嗣的大官编纂的,因为有一千个字,而且字字不同,个个珍贝,所以叫《千字经》,而且还说若是能识得懂得其中深远意境,这天下再大也可去的。
道子听到刘秀才不明不白说《千字文》的历史,心中直鄙夷。看来刘秀才当自己的启蒙夫子尚可,若是讲学问却是不可了。
只是谁能当我真正的夫子呢?道子把这个时代的大人物们一一进行筛选,想着想着课上便走了神。而刘秀才还在堂上滔滔不绝的讲着他的《千字文》。
一个时辰后,刘秀才喝了杯茶,然后在上面开始念“天地玄黄,日月洪荒”,道子也跟着念,他念的时候默默的记下字与音的顺序。现在刘秀才是不教他写字的,因为刘秀才说,只有看到这个字就能念出来,而且念的对,方才教他写字。
一上午的时间,刘秀才就来回念着这八个字“天地玄黄,日月洪荒”。
道子虽然是两世为人,但是这两世并不意味着他在学这些东西时就能很快理解记住,这就好比学驾驶考驾照和个人的学历还有年纪无直接太大关系一样。
这八个字的明朝读音自然是难不住道子,不过六七却是不行了,刘秀才指着月,六七读成日;刘秀才指着地,六七读成了天。
气的刘秀才拿出戒尺狂抽六七的手掌心。六七不愧是汉子,手心打的都快肿了,人家硬是没吭一句。
道子看着对此很是佩服。
中午饭时,道子和六七各自多吃了几碗饭,这突然的变化令过来送饭的杏儿惊讶的小嘴都合拢不上了,心中暗自咋舌道:果然老夫人说的没错,读书是个体力活!
下午,刘秀才教写字。
刘秀才在上面滔滔不绝先是讲对于一个读书人而言写字的重要性,然后又讲写字所用毛笔的差异,譬如什么时候用狼毫,什么时候用兼毛之类的,最后方才讲拿笔的姿势。
道子听的是“如痴如醉”,六七却是听的睡眼惺忪,最后嘭的一声脑袋磕在了桌案上,倒是吓的刘秀才和道子同时一跳。
刘秀才啪啪又是抽六七的手掌心,六七这才打起不要午睡的精神来,听刘秀才讲他根本就听不懂的东西。
虽然知道六七只是个陪衬,但是刘秀才还是忍不了将来六七走出去说自己是他的启蒙夫子,这样他会很没面子。所以对六七还是严格要求的。
对于初学写字的人,用笔是兼毛,也就是说这支毛笔的笔毫之毛是来自多种动物身上。
刘秀才讲这一点时六七很是精神矍铄,因为他拿着毛笔看笔毫时居然认出了笔毫里有羊毛和兔毛。
这一点不仅让道子佩服,就连刘秀才都暗中称赞。
拿笔的姿势,刘秀才先做示范,他说他握笔的方法是模仿应天府硕儒王世贞先生的。讲究的是端正!
道子对此有所疑惑,他想王世贞先生既然讲究端正,为何他的那副挂在墙上的笔墨却是潇洒的力透纸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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