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子的声音娇俏的很,还带着一点儿野蛮劲,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朝着他们这边过来。
方若华蹙眉,几个护卫瞬间摸刀。
洛风便摇头,吐出口气,细弱蚊蝇地道:“打发走。”
他们进山有正事在,忽然过来个外人,无论是相干的,还是不相干的,都是麻烦,能打发走自然最好。
至于怎么不着痕迹地把人打发走……
“和对方起点冲突?”洛风突发奇想,脑子里瞬间冒出几个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女的主意,随口便笑道,“例如,由我来扮演采花大盗?”。
方若华莞尔:“要是采花贼是你这等模样,那也许人家会很乐意让你调戏调戏。”
洛风也笑,这是玩笑话。
两人不禁想起当年初见,那时候,仿佛洛风便是差点被当做采花贼,让方若华爆锤一顿。
“唉,还是别了,京城哪家的纨绔眼睛都不瞎。当着我们幻真观美人观主的面,谁还能有心思去调戏旁的女人。”
洛风轻笑。
真闹起来不妥当,这位观主的性格,便是别人不知,怕是那个神棍也早就清楚,如果她忽然无缘无故和人起冲突,一定很引人注意。
说话间,脚步声越来越近。
茂林中钻出来一队少男少女,有七里,牛悦也是非常重要的配角,几乎和种灵齐名,两人都是千金小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感情还特别好,可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文中,原主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就曾在花园里偶遇牛悦和种灵。
牛悦很随意地让她泡茶磨墨,等她强忍着不适应,各种事都做完,种灵却不喝茶,连碰也没碰茶杯,只是笑了笑。
看了原主两眼,牛悦便拿手帕垫着,直接丢了茶盏,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是脏污得很,看来这王府的雅气,也不是什么人多待两日就能沾染得上。
原文里这一段描写的很微妙,也很有趣,还会给读者一点隐秘的爽感。
方若华却从这里面看出一件事,女主种灵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牛悦是何等人?论身份,论地位,论才学,样样都不比种灵差,可在书中,牛悦仿佛就是种灵的一把枪,一面盾,种灵指哪,她就打哪。
无论这是不是她的偏见,两个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确实是种灵。
方若华到这小时空以后,康王府内部的戏份却是减少许多。
即便如此,种灵和牛悦还是很顺利地成为好友,两人还获得京城‘双侠’的美誉。
许是都被刺激得不轻,牛悦神色阴沉,咬干粮和咬仇人似的,气势汹汹。
方若华蹙眉,忽然道:“你二人与我,自来相看两相厌,何必非要凑在一起?凤凰山如此大,就没有其它地方能待了不成?”
种灵一愣。
牛悦怒瞪,张了张嘴,到底心有顾忌,把已经到了嘴边的怨气深重的话吞回,却还是呲牙:“原形毕露了?装得到似模似样,不知道怎么把康王他们全骗得稀里糊涂!”
“哼,你想让我走,我们就要走,凭什么?为什么不是你们走?”
方若华一时竟也有点无奈起来。
洛风一下子就笑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罢,你们要是想就着我们的饭香解解馋,我们还是舍得的,到不至于小气到不让你们闻味!”
牛悦脸上大红,气道:“姑奶奶我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稀罕你这点肉?”
她勃然大怒,被气得果然站起身就要走,只是刚站起来,东边的山道上便又有声音,众人不觉转头看去,一时竟呆住。
方若华心下叹息,却是闭口不言了。
东边一树野梅花后,钻出来一女子,那女子怀里抱着个孩子,低着头,显然没想到此处这么多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离众人还有一段距离,其实看不清楚容貌,也看不出年龄,可是所有人都觉得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天地间只能看得到她这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