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皖回首,低头,扫了眼手机,沉默几秒,她选择了接通。<bbsp; 啪嗒。
李一皖将手机翻到对面,低下头,似有一颗晶莹的东西,砸向地面。
她正关注在花屋外面研究多肉植物的温澜,看得并不分明。
不过,此情此景,她感觉到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爱情根本不可能是人生的全部,甚至于,它并没有占据很大的分量,只是微小的一部分。我们之所以觉得爱情动人,是因为爱情好比夜空上最闪亮的那颗星,那颗星所躺卧的夜空是我们孤独而浩瀚的内心。”
“一颗星照不亮整片夜空,爱情也填不满内心的所有空虚。我们夸大了爱情,只是因为它最明亮而已。”
温澜给她的亲情,周阿姨给她的关怀,同样令她感到满足,并且这种满足是踏踏实实的。
正因为有这两个温暖可爱的人在她身边,所以,她内心深处没有放下宋歌,也没什么,她把生活过得对了,忘记便是迟早的事。
或者,她应该去参加宋歌的婚礼?
亲眼看着他将盟约的戒指戴到年朝颜的手指上,她应该能够遗忘得更快。
那么,在遗忘之前,她应该梳理一下,嗯,从头开始,回忆自己是怎么就对宋歌动了心。
然后,她才好将完整的爱情回忆,完整地封存于黑匣子里。
回到家后,她将自己关进了书房。
温澜陪周阿姨剥毛豆,不知道在聊什么,时而传来温澜咯咯的笑声。
她背靠着书桌,望向窗外明丽的午后。
一夜大雪后,梧桐树身披厚厚的婚纱。
如今风起时,枝桠摇晃,便落下大片大片的金光闪闪。
无声无息的动人。
她和宋歌的相遇,也是在一个这样的金光闪闪的夜晚,地点是一家译名叫“特别”的特别酒吧。
这家酒吧特别在什么地方呢?
酒吧里的光芒不是五颜六色的,始终是起夜灯的柔柔的淡黄,淡黄里泛着白,于是,给人的感觉,又安静,又金光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