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接到的第一个案子是这样的。126shu 一个老太婆在路摔倒了,一个小伙子路过,将她扶起。送回老太婆家养伤,可是这会儿那些老太婆的家人却纷纷说是小伙子撞倒了老太婆。小伙子不服气呀,结果闹到官府来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熟悉?
《******》是2006年11月20日发生于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其他地区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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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国江苏南京市
时间
2006年末
当事人
彭宇、徐寿兰
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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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06年11月20日发生于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其他地区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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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国江苏南京市
时间
2006年末
当事人
彭宇、徐寿兰
案情回顾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心“司法公正”问题接受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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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06年11月20日发生于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其他地区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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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江苏南京市
时间
2006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