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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战辽东(下)(1 / 2)

贞观时期是中国五千年中最为辉煌的一段历史,那时候出兵打仗从来都是以少胜多,动辄就是面对十倍于己的敌军取得大胜。数千打败数万都是寻常事,甚至几百人对上万人,也能打得敌人望风而逃。

汉人用兵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兵行诡道,拿现在的话讲,玩的是技术流,而古代西方人打仗,多数都是两边群殴,说白了,就是二话不说,上来就干,用人数和武器碾压,简单粗暴。那么他们跟汉人比,差在什么地方呢?两个字:智商。

当然,人家后来有了文艺复兴,工业革命,智商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中国到了宋朝,程颐和朱熹搞了个理学,一下祸害了上千年,汉人自打学了理学以后,禁欲裹小脚,写霞!

高延寿大喜,大叫道:“老城主!快来救我!我帮你发兵攻唐啊!”

单怀义面色阴冷,哼了一声,“怂货!”转过来对宇文霞道:“我们走吧!离开这里。”

“师父,我们去哪儿?”

“薛延陀!”

“好!”

两个人一晃身形,飞身离去。

“哎!”高延寿绝望地大叫起来,“老城主!你不能见死不救!没有我们高句丽,你能攻唐吗?”

可单怀义头也没回,径直飞走了。

高延寿傻眼了,战战兢兢地看向张小七,心中升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

片刻后,张小七杀出重围,跳到他的面前,用腰刀一指,“高延寿,是时候算算账了,你不是说会在战场上将我们杀得片甲不留吗?来吧!拔出你的刀来,看看咱们谁是怂货!”

高延寿脸色煞白,魂不附体,支支吾吾了半天,说不出话来了。

“来呀!拔刀啊!动手啊!你不动手,我可要动手了!狗杂种,纳命来!”张小七挥刀就砍了过去。

高延寿终于吓破了胆,“啊!”他尖叫了一声,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张小七一刀砍掉了他的头盔,“诶我去,身法挺快呀!呸呸!狗杂种,这次看你还怎么躲?”他举刀又砍。

“啊!不,不!别杀我,我、我、我投降!”高延寿彻底服软了,趴在了地上,抖成一团。

张小七放下刀,一脸轻蔑,冷冷地说了句,“怂货,爬下山去,向我家皇上磕头请罪!”

“是、是!”

须臾,高延寿跪爬下山,拜倒了在李世民的脚边。

唐\/军大获全胜,杀敌两万多余人,缴获战马一万匹,牛五万头,明光战铠万领,各种军械不计其数。

李世民在俘虏中择选酋长三千五百名,授以军职,令其迁入内地,坑杀助纣为虐的靺鞨人三千三百人,其余俘虏全部释放。

至此,高句丽举国震恐,后黄、银城两城守军自拔逃遁,数百里内无复人烟。

七月初,李世民引兵继续攻打安市城。

安市城主杨万春率兵凭险据守。

唐\/军苦战旬月未果,战事遇挫,众将在中军帐中商议。

李世民提议道:“安市城险,极难攻克,我军兵力又有些捉襟见肘,朕以为,不如先南去建安,与张亮合兵,拿下建安城后,再回军进攻安市,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李勣言道:“不可,皇上,如今我军粮草皆由辽东城供给,建安偏远,粮草运送困难,一旦建安城久攻不下,而杨万春又出兵断我粮道,则形势危矣!”

“那么,乌骨城兵力空虚,可以朝至夕克,我们绕过安市,先拿下乌骨,再直扑平壤,你们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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