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深秋。
到了这个季节,武当山美得**,美得让人窒息。
那满山的枫树、山漆等,到了深秋时节,叶子像是燃烧起来一般,红艳似火。
放眼望去,红色波涛层层叠叠,随山峦起伏,宛若林间仙子的红色彩练,当空飘舞,意境浩渺。
偶尔,强风掠过七十二峰,山林晃摆,阳光下的红叶仿佛是红龙的血色鳞片闪着迷幻光芒。
壮观的景色,震撼心扉,让人陶醉。
那些雨后初晴的日子,林间氤氲翻腾,萦绕在一片苍翠世界中,如梦似幻。
午后的暖暖阳光,透过葱郁的树冠,在铺满岁月尘埃的石阶上画下了光斑。
深秋,本是苍凉的季节。
然而武当山的深秋却是一幅色彩斑斓的水墨画,精彩纷呈,活跃无限。
在那画里,有依山而建的宏大庙宇,嶙峋的山石,潺潺的流水,婉转的鸟语,风起处,野果成熟的清香裹挟着阵阵花香扩散在空气里,美不胜收。
……
转眼间,霍宝到武当山将近四个月了,他还在三千步的石子路上,禹禹而行。
三个月间,从三十步到三百步。
而第四个月,前半旬进展加快,四百步,五百步,而从下半旬到了今日,突飞猛进,六百步,八百步!
“嗯,猴子一飞冲天了,他是我的壳,看似早已与我没有了一干系,实则不然,我与他是一体的,合体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霍宝遥望西方,微微一笑。
……
石阶前,莽叔砸吧着旱烟,眯眼观察一日比一日逐渐接近一的霍宝,目光有细碎的光芒闪烁。
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一个人去了解另一个人,霍宝引起了莽叔的好奇。
莽叔从未见过来闯天门的人,竟然花了四个月时间,连石阶都没有摸到。
与霍宝同一日来到的石松和苏锦,半个月前,一个攀登到了一百一十台阶,一个攀登到了一百三十台阶,全部有资格做记名弟子。
这个叫至尊宝的……有古怪!
莽叔古道热肠,忍不住想要化化霍宝,为他指条明路,不行干脆就放弃算了,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何必吊死在武当这棵大树上浪费大好青春呢?
这时候,莽叔就看见光脚叔端着食盒步伐轻快地走向霍宝,二人坐下来,一起吃饭聊天,十分投机的样子。
“唉,居然与光脚那个疯子混在一起,这辈子能有什么出息?”
莽叔撇撇嘴,有心指霍宝的那热情,顿时被光脚叔半秃头光脚丫子的风骚形象扑灭了。
在莽叔眼里,任何跟光脚叔厮混的人,简直彻底没救了!
……
又过大半个月。
“师妹,山上红叶似火,不如今日我们去踏秋游玩吧,再不去,红叶就要落光了。”
须臾,石松从山上挑着扁担走下来,神情弥漫喜意,看样子今天有所斩获,多登上了几个台阶。
石松兴奋地道:“听说,满山红叶洋洋洒洒下落的光景,唯美如画,是武当山最美的景色,没有之一。”
“好呀。”
苏锦笑着应了一声,望着石松,眼波涟涟,“不过,我们再闯一次天门吧,我今日有些感悟。”
“师妹悟性就是好,这才几个月,已经是小先天境界了。”石松羡慕地赞道。
苏锦面色微红,眉间有得意之色。
二人似情侣,有说有笑,走在石子路上,路过霍宝身边时,苏锦脸上浮现一抹异样,旋即消失,然后她扬起头,连招呼都不打,直接从霍宝身边走了过去。
见状,石松嘴角翘起,满是浓浓的嘲讽。
苏锦初见霍宝时,被他强大的实力,魁梧的身材,浓眉朗目,深深吸引,少女情怀大动。
可是,自从到了武当山,霍宝的表现让人大跌眼镜。
大家都传言他心术不正,被武当真意震慑,连石阶都不让靠近,担起的水走不出百步就会洒个精光。
苏锦曾对霍宝有所期待,给了他不少时间。
可是,随着一个月接着一个月过去,霍宝依然在石子路上挣扎,苏锦彻底失望了。
回头一看,对她情有独钟的石松,不断在石阶上攀高,魅力越来越大,于是,苏锦在若即若离间渐渐向石松这边靠了一些。
当石松踏上第一百个台阶成为记名弟子,而霍宝依然在石子路上遥遥无期的时候,苏锦心中的天平重重向石松这边倾泻了。
从此,苏锦刻意疏离霍宝,连招呼都不愿意打了。
……
“你这两个朋友,似乎不待见你呀。”
光脚叔瞅了瞅神色倨傲的石松和表情冷淡的苏锦,微微动了些火气。
光脚叔最恨三心二意的女人,他清楚地记得,两个月前,那个苏锦死皮赖脸地每天都来缠着霍宝,这会儿却连个招呼都不打,尼玛,太薄情寡义了。
霍宝呵呵一笑,一笑置之。
“有人薄情寡义,也有人重情重义,日久自会见人心。不过,要是有人对我出尔反尔,那就休怪我无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