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玛人和犹利亚人众目睽睽之下,乔恩侃侃而谈。
“罗玛是什么?是强大,是先进,是至善与至美。”
如此不要脸的马屁,连利乌斯都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强大,没错;先进,没错;但至善至美?连正牌子罗玛人也不会如此自大。
乔恩继续道:“或许有人会骂我是个数典忘祖的犹利亚叛徒,是的,站在今天望向昨天,是的,我的一切作为都可以贴上叛徒的标签。但如果站在明天向今天回首,在场诸位,一定会无比认同我的观点。聪明人不会等雨滴落到头上,才会想到找伞。一个民族要想繁荣昌盛,必须懂得审时度势,而不是大难临头,才手忙脚乱!”
提赛罗笑道:“放屁能放出调来,真难为他。”
利乌斯道:“反正臭不到咱们,就当看戏了。”
乔恩继续道:“犹利亚曾经强大,如果是一千年前的达维王时代,我必然要全心全意追随他,因为这对犹利亚是有利的;现在,如果犹利亚有一位值得我全心全意追随的君主,能领导犹利亚走出苦难的岁月,那我也毫不犹豫地追随他。一切,为了犹利亚——这样的君主,现在,没有。所以,拥抱罗玛吧,那是我们的方向!”
这句话说完,全场鸦雀无声。
居然可以把背叛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如此恬不知耻,简直是闻所未闻。
“让我们从更远的角度来看,单一的文化总是容易衰落,犹利亚即是如此。犹利亚人精明却懦弱,细心却多疑,乐于守成而非进取,长于商务却缺少政治眼光,换句话说,是善良温和的羊性民族;而罗玛则不然,罗玛的壮大史就是一部扩张、兼并,充满了铁与血、火与泪的史诗,罗玛是野心勃勃而粗糙的——请原谅我使用这个词——狼性民族!所以,要让柔弱颓废的旧犹利亚之血,融入刚劲强悍的罗玛之魂,然后,两个民族,都将获得重生!”
利乌斯诧异地望向提赛罗:“你从哪儿找来这家伙?脸和屁股能互换,而且换得浑然天成?佩服。”
提赛罗道:“是犹利亚长老会,他们说有个克里摩斯的党徒愿意出首,本来只想让他做个证人。”
“简直是犹利亚人的天灾啊。等手头上事完了,给他一批能说会道的犹利亚人,让他教,让他带着他们出去喷。切记,只允许他们在帝国之外喷!”
“明白。”
这时,乔恩结束了他的陈词,向高台走来。或许是气场太过于强大吧,罗玛士兵们居然傻傻地忘了阻拦。
利乌斯嘲讽道:“怎么,来为罗玛的发展增砖添瓦?”
乔恩正色道:“虽然这是我的愿望,但,眼下必须先帮助犹利亚民族扫清最后的障碍。”
“哦哦,那是什么呢?”
乔恩指向克里摩斯:“是他。”
利乌斯悄悄对提赛罗道:“恶心死我了,你盯着,我去解个手。”
“别,您是军团主官,这活儿我可不敢接。”
“你得接,我去看看外边的情况。”
“怎么?”
“这里出不了大乱子,我担心外边,我们手头上只有四千出头的兵力,这里的犹利亚人有二十多万。一旦有人挑唆……”
“克里摩斯已经被控制,他们找不出第二个所谓的圣子;再说他们的武器不是都收缴了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这几年帝国边境有警,兵力不能全部对内。如果让犹利亚人跳起来,只怕会伤了我们的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