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绕到皇庄后面的小道,朝着不远处的小山包而去。皇庄的管事汪公公得了信儿,赶忙带着庄子里的人员,迎了上来。这些主儿可都是出身显贵,其中还有自己直属的顶头上司,可怠慢不得。
不过,贺宛凝嫌弃他们碍事儿,直接就把人给打发了。既然是郊游,就必须有野趣才行,汪管事的邀请,就被大家给无视了。
到了桃园,一个个光鲜红润的桃子挂满枝头,把枝条都压弯了,一抬头就有可能被一颗毛茸茸的桃子碰到额头,诱人的清香弥漫在山野之间。
“你们谁去打猎,咱们分下工。反正我是要摘桃子的!”贺宛凝迫不及待地把看中的一枚鲜红硕大的血桃摘了下来,用帕子随便擦擦上面的绒毛,就往嘴巴里塞。她身边的丫鬟赶忙阻止她,用随身携带的水袋,帮她把桃子冲洗干净,才递到她的手中。
贺宛凝一口咬上去,鲜红的汁水顺着她的唇角往下流,她十分豪放地用手背一抹,咽下口中桃子的果肉和汁水,颇为享受地道:“好吃!原来刚采摘下来的桃子,味道更新鲜。这种桃子酸酸甜甜的,吃起来挺有滋味的!”
明兰郡主却偏爱汁水浓郁的水蜜桃,她仔细辨认着,从桃树林中挑选了一株水蜜桃树,踮起脚尖把自己看中的一枚桃子摘下来。她的丫鬟忙接到手中,帮主子洗干净,又重新递回去。
明兰郡主一手拿着水蜜桃,一手继续采摘成熟的桃子。采摘下来的水蜜桃,一一放进身后丫鬟提着的篮子里。摘了五六个桃子后,她才停下来,把洗过的桃子送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小口,微微往口中一吸,顿时甜润的汁水充斥着口腔,甜得像喝了蜜一样。等吸完了汁水,才发现手中的桃子,只剩下皮和桃核。熟透了的水蜜桃,里面的果肉已经变成了汁液状的,难怪叫水蜜桃呢!
李梦茹的两个弟弟,正是爱玩的年纪,见姐姐们一言不发就开始采摘桃子,也不甘示弱,朝着自己喜欢的桃子下手。有挂在比较高的枝头的,他们就坐在随从的肩膀上,让人扛着去摘果子。
吕浩人毛毛糙糙的,摘了几个水蜜桃,发现自己总是不小心捧坏了果子,就转向甜脆的大白桃进攻。大白桃硬硬的,没有水蜜桃那么娇贵,正适合他。他的脚下放着果园工人用的筐子,不一会儿筐子里已经有大半筐的桃子了。那速度,比有经验的果园工人还要快些。
宁东欢本来就是个人来疯的性子,见别人一进果园就忙活开了,也毫无顾忌地专捡大的桃子摘,摘下来后,随便在衣服上蹭了几下,就往大嘴巴里塞。不大一会儿功夫,三四个硕大的桃子进肚子了,还连连道:
“赚了,赚大了!不要钱的桃子,说啥都得死命地吃!让本少爷那些朋友知道,他们抢破头都不一定买到的桃子,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不羡慕死他们!!”
宁东澜倒是挺斯文的,他一袭白衣,双手背在身后,手中折扇的配饰一晃一晃的,仿佛养眼的桃仙一般。不过,他这个“伪仙”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看到合眼缘的桃子,他也会伸手摘下一个,洗干净上面的毛,美美地品尝一个。
“你们这些男人,都在这摘桃子了,打猎谁去啊?不会让我们这些千金小姐去吧?”贺宛凝吃了两枚桃子,肚子里打了底儿,摘桃子的兴致不减,吃的欲.望却降低了不少。
宁东欢跑到旁边一棵李子树下,摘下一颗紫中带着青色的李子,一口咬下去,差点把牙给酸掉了。他“呸呸”地吐出了没成熟的李子肉,随手扔掉酸涩的李子。闻言,他吹了声口哨,召来一只硕大的巨犬,拍拍它的脑袋,洋洋得意地道:“有我这霸狼在,何须人去打猎?霸狼,让他们见识见识你的厉害,去猎些野鸡野兔回来!”
余小草瞥了一眼霸狼,原来是藏獒啊。藏獒可是犬类中数得着的凶犬,难怪成了宁东欢的新宠呢!
见霸狼没入了果树林外的灌木丛,宁东欢不无炫耀地道:“我这霸狼,可是从乌斯藏(西藏古称)寻来的,可厉害了,打遍京城犬类无敌手。是名副其实的犬中之王!余姑娘,改天让你的小黑或者小白,跟我家霸狼练练?”
余小草“哧”地笑了一声。藏獒了不起?在小黑小白的眼中,根本不够看的!小黑和小白,平时看着性子好,野性上来,就是猛虎都能给撂倒!
宁东欢见状,忙道:“你可别不相信。霸狼属于獒犬,是藏民们用来抵御猛兽的,就是野狼也是能斗上一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