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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还回字帖(2 / 2)

又把上午练的所有字帖,挑几幅好的,令辛夷另收起来,之后盥了手,自有辛夷带着百草收拾案几。

郑绥在榻上坐了下来,接过采茯递过来泡的酪浆,喝了半碗,晨风才把拿回来的字帖递给郑绥,郑绥原本就想说,怎么不直接让收起来,只是见到晨风已递上来的,便顺手接过,打开看了一眼,这一看不打紧,末尾处有一行字极注目,而且是用极正的楷体所书写的。

若卿卿为酒家女,吾甘作冯子都。

冯子都,便是《羽林郎》这首诗中,仗势欺人当街调笑酒家女的贵家豪奴。

卿卿,是时下,夫妇情人之间的昵称。

腾地一下子,郑绥一张脸就涨得通红,恨不得立马撕了这本字帖才行,只是两手刚一用力,握着字帖的手背,都浮上了筋,却又舍不得,啪地一声合上字帖,急忙抬头望向晨风,“可有谁看这这本字帖?”

只听晨风回道:“婢子从王十二郎手中接过这本字帖,只看了一眼,瞧着是小娘子送出去的那本,就拿回来了,后来,也没有给谁瞧过?”

采茯在一旁瞧着郑绥的脸色不正常,想着方才的变化,遂问道:“小娘子,可是有什么不妥?难不成不是原来的那一本,要不,给婢子瞧瞧。”

“不要。”郑绥忙道,紧张地把字帖抱在怀里,同时绷紧的一颗心,也松了下来,顿时觉得自己糊涂,若是这本字帖,四郎郑纭或是温翁看过,哪还能到他手中,若晨风看到最后一行字,不会什么都不说,就直接递到她手上,想及此,紧抓着手中的这本字帖,喊了声辛夷,“把笔给我一下。”

吩咐完,郑绥抬头,瞧着众人的狐疑,尤以采茯为之最,遂忙解释,“没什么不妥,是原来的那幅,只是……只是最后一页,有几个字的墨不淡了许多,我描补描补就行了。”迅速起身,去了旁边的小阁间,接过辛夷递上来毛笔,连辛夷都赶了出去,把王靖之添的那一行字,全部给涂掉了,直到怎么都看不见了,才肯罢休。

待墨干透了,郑绥方才出了隔间,把字帖递给帘外的辛夷,令她收起来,郑绥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想看到这张字帖了,只要的一看到这张字帖,她便会想起,她讽刺人不成,反而让人给将了一军。

不过,令郑绥更郁卒的一件事,是晚间的时候,从刘媪口中得知,王十二郎在府里住了下来,她可记得,郑缙也住在这座宅子里,依照王十二郎对郑缙的避而逃之,怎么会乐意住下来。

只是这些,却也轮不上郑绥操心,一切都是四郎和温翁在招待,她每日里都在自己屋子里练字绘画,或是看邸报信笺,还有温翁隔天晚上,会来和她说话,回禀事情,就在郑绥的深居简出,差不多快要把这个人忘记时,这人又出现在她面前。

九九重阳节,佩戴茱萸,登高饮菊花酒。

郑家所购城临汝县南边一带的田地山林,其中就一片景色秀丽的山脉,当地人称麻姑山,郑绥初一听这名字时,就觉得这座山,大概和前朝葛洪《神仙传》中的麻姑,有些牵连,

不论这些典故传说,只是山上景致的确很美,烟云横飞,峰峦峭立,深秋时节,除了满地丛生的野菊花,便是金黄的落叶,铺满山岗,极为绚烂静美。

这一日,是阖府出游的。

因当初瞧着麻姑山景色秀丽,便在山中打算修建一座别院,只是如今还刚刚动工,连雏形都还看不出来,但是这么别院,经过数年不断修整,很是壮观精致。

后来,郑绥在这座别院里整整住了十年,还嫌麻姑二字不好,改名东山。

只是这是后话而已。

郑绥此刻还想不到,她想的,却是出现在她眼前的这个人,怎么还在郑家。

此刻,王靖之与她有一树之隔,大约是喝了不少酒,背靠在一棵古柏树枝上,就那么随意,就那么洒脱,偏偏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松风之神,一张如美玉般的面庞,带着明晃晃的笑意,“那本字帖,我还回去了,十娘瞧着可还满意?”

郑绥明明觉得自己应该咬牙切齿,偏偏还是保持着一脸的平静,“我没看,让婢女烧掉了。”

“那就可惜了。”

“当然可惜,阮世父所写的古隶书字帖,很少有外传的。”

“只要阮郎君还活着,那字帖就不难得,你若想要,可以再求一份,想必不难,我说的可惜,是我写上的那行字,可费了我好多功夫,那不是用普通墨,而是我最近研制出来的蜡墨,遇水不化,遇墨吸干,经年不退。”

“那说的遇墨吸干,是什么意思?”郑绥惊讶地张了张嘴,可没是她想的那样的。

王靖之说得很慢,带着十二分的刻意,“遇墨吸干,就是用墨涂抹掉后,”眼中的笑意,从眼角漫延到眉梢,还又补充了一句,“以后我该研制出一种遇火也烧不掉的新墨。”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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