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敬重的只是实力,木征有十万大军,气势汹汹,他们就跟在木征的身后,摇旗呐喊,没准还能捞到好处。
忠诚在这里不值一钱!
因为那些忠诚的人和部落,早就在一场场杀戮之中,死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这是一片真正的荒野,遵守着最原始的法则,弱肉强食。
只有狡猾如狐,灵巧过猫,敏锐胜鹰,狠辣赛蛇……集合多种动物的优点,才能成功活下来。
昔日王韶招募过来的三十万帐蕃部,纷纷倒戈,许多人将木征大王的旨意撕碎,用更谦卑的姿态,去拜倒在董毡大王的脚下,谄媚如宠物。
木征的势力就像是热汤泼雪,快速消融,速度让人惊讶。
“出兵!出兵!!你们为什么还不出兵??”
野利遇乞疯狂咆哮着,他好不容易拓地千里,河州,湟州,几乎都落入了他的手里,如果能维持住,打下一个堪比西夏的辽阔国度,一点都不成问题。
野利遇乞希望他能尽快成功,然后将基业传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子,让野利氏的统治千秋万代传下去,只要能做到,即便是死,也会笑逐颜开的。
老东西实在是受不了大宋的作风。
明明喊得震天响,结果倒好,居然雷声大雨点小。
眼看着难么多部落降而复叛,土地得而复失,难道就不心疼吗?
“王大人,你不是要立功吗,不是要恢复青唐,打通西域吗?为什么缩手缩脚,是害怕了董毡吗?你怕他我可不怕,把人马交给老夫,老夫愿意亲自领兵,只要给我5万人,保证砍下董毡的人头,如果老夫做不到,情愿意把这颗脑袋交给你!”
王韶轻笑了一声,他伸出三根手指,“其一,大宋如何打仗,用不着你教;其二,我对你的脑袋没有半点兴趣,其三,谁说我们不管了,大宋的勇士已经出战了!”
“当真?”
野利遇乞惊呼道:“老夫怎么不知道?”
“哈哈哈!”
王韶放声大笑,“你觉得我需要请示你吗?”
野利遇乞哼了一声,气咻咻道:“你要是觉得老夫没用,那就请把老夫的骨肉还给我,老夫就带着我的人马出走,要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你们管!”
王韶摇了摇头,“还不到时候,你们眼下不但不能走,还必须放弃定羌城,撤回煕州。”
野利遇乞怒了,定羌城是他们唯一的城池,虽然不大,但却是进军青唐的门户,怎么可以放弃!
“不,老夫绝不答应!”野利遇乞鄙夷道:“你们宋人他懦弱了,面对狼群,你们需要战斗,而不是退让!野兽不会因为退让,就放过猎物!”
“但是聪明的猎人知道怎么用陷阱去捕捉猎物!”王韶回击道:“或许你还不知道,在你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给木征下令,让他火烧定羌城,急速撤退到煕州,和大宋汇合。”
野利遇乞就是一愣,以往大宋可从来都是和他联系,然后由他向木征下令,这次王韶居然越过了他,木征会答应吗?
不会的,绝对不会,老夫才是野利氏的主人,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
正在野利遇乞心乱如麻的时候,突然有人跑进来。
“启禀大人,木征大王携着一万士兵,5000名百姓,已经离开定羌城,向煕州进发!”
霎时间,野利遇乞的脸黑了,而王韶却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
要想使用好野利遇乞这个老狐狸,就要不断打击他,让他没胆子背叛大宋,现在看起来,效果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另一路奇兵如何了!
……
秋天降临,草木枯黄,一些高处的小溪在晚上会凝结一层薄冰,到了中午的时分,才会化开。
今天是个阴天,溪流的冰一直存在着。
眼看到了黄昏,一团枯草动了动,从下面探出一张五颜六色的脸,他躲在背光的方位,身体完全融入背景当中,他小心翼翼,取下一块薄冰,扔进了嘴里,冰冷刺激,打了一个寒颤,立刻精神了许多。
这小子不是别人,正是曹大国舅的宝贝儿子,山字营第一批受训合格的战士!
曹评和他的弟兄们得到了王韶的密令,要对那些投靠董毡的部族,展开报复。
没有人能容忍背叛,大宋也是一样,只是眼下不方便动用大兵,山字营便成了王韶的首选。
夜色很快降临,从不远处的营地传来一阵阵烤肉的香气,刺激着曹评的味蕾,他只是暗骂了一声,继续选择潜伏。
终于,到了等到了2更天,一片荒草当中,出现了上百个人影,他们分成了三组,一组抢占上风头,另外两组分别埋伏起来。
伴随着尖锐的声响,原始的火箭弹划破天空,准确落到了一片帐篷中间,瞬间火势突出,里面的人全都仓皇逃窜,连衣服都没有穿,就在他们慌乱之时,无数淬了毒的弩箭射出,将一个个人变成冰冷的尸体……这就是墙头草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