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和孙烨认识了有半个月了,平时中午都一起吃饭的,两人的关系相处的十分融洽,因为这是自己失忆之后的第一个朋友,所以柳絮格外的珍惜。
她也没客气,用叉子插了一块排骨放到了自己碗里,又插了一块送到了孙烨的碗里,然后随意的说道:“像你那么体贴温柔又多才多艺的男人,一定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吧”
孙烨苦笑了一声,有些自嘲道:“刚上班没多久,没房没车的,穷小子一个,谁会喜欢我啊。”
柳絮看着孙烨那么自卑的样子,心里就不高兴了,连忙反驳道:“谁说的,我们编辑部还有你们策划部的,光我知道的,就有十几个女孩子喜欢你呢”
“再说了,你又高又帅,与人为善,不管是脾气和性格,都是一等一的好,而且你还是b大的博士生,绝对是一个优质股,那些小姑娘,只要是稍微有那么一丁点的眼光,肯定不会放过你那么好的男人的。”
柳絮这话,让孙烨眼神一亮:“我真的有那么好那你呢,你也喜欢我吗”
柳絮很爽朗的打了一个响指:“我当然喜欢你了咱们是朋友啊,我可是把你当哥们呢”
孙烨干笑了两声,没有在说话,只是闷闷的低着头,夹着碗里的菜,抓着筷子的手,悄然无声的紧了紧。
突然,他冷不丁的开口问道;“这几天怎么没见你表哥来接你”
“表、表哥”柳絮愣了一下,才恍然到孙烨说的是勾尔谦,她笑了笑,很随意的回到:“他最近很忙,昨天出差去了s市,估计要三四天才能回来呢,不过他不在挺好的,我落了个清闲,省得被他管东管西的,跟他是我爹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