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开庭第一击(2 / 2)

“我说的对吗?吴总.....”

金胜心里暗暗喝彩,怼得好。

吴阳荣听完后也不恼,笑容依旧。

“周总这话就严重了,都是手底下人不懂事,自作主张,这才造成了今天的‘误会’。”

“当然,这里面肯定有我‘御下’不严的原因。”

“我在此先向周先生,表达一下‘歉意’。”

“对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加倍赔偿。”

“相关的涉事员工,我可以让他们一一来当面道歉。”

“周总觉得如何?”

说完之后,右手翻转轻抬,对着周泽示意了一下。

金胜听完也在心里想了想。

听吴阳荣话里这意思,难道是想‘甩锅’。

把所有的责任,全都丢给叶海良?

周泽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道:“吴总,你这是习惯了用钱来解决事情吗?”

“鄙人不才,但几个亿的身价还是有的。”

“要想打动我,一般的金额可不够哦。”

“就是不知道,吴总打算出多少呢?”

“可以先说说看呗,万一我心动了呢?”

吴阳荣不傻,能听得出这是在讽刺他。

随即摇了摇头,装出一副很遗憾的样子道:“周总,我是真心想交你这个朋友。”

“可显然,你有点意气用事了。”

“为何不往好的方面去想呢?”

“或许这次的误会,就是我们相识的开端。”

“毕竟,咱们可都是生意人啊......”

吴阳荣这是在‘点’周泽。

说他的胸怀、格局都小了。

像拆迁这种小事,为何非抓着不放,硬要塑造出一个敌人。

难道拿高额赔偿,交上一个有实力的朋友,这样的好事,它不香吗?

这是一个成熟商人该有的做法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只有那些愣头青,才会死磕到底。

两位老板之间的言语交锋,让不少人听得直呼过瘾。

周泽不屑的笑了一下,表情冷冽的说道:“呵....谁说生意人只追逐‘利益’。”

“有些在你看来很小的事情,或许就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

“今天我就是要任性一把,寻求一个‘公理’看看。”

“不为别的,就为了心情舒畅。”

话音刚落,吴阳荣的眼神变得很阴鸷,整张脸都耷拉了下来。

他知道,这件事已经不可能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

继续说下去,也只能是白费口舌。

有些想法,可以彻底丢掉了。

金胜心里很清楚,周泽之所以如此‘硬’的原因是什么。

有些东西,确实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呵....那咱们只能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

吴阳荣撂下一句话后,直接就走到旁边等着了。

倒是温克没动,眼神有点复杂的看向金胜道:“小金,好久不见了。”

“我也没想到,这次要跟你打对台了。”

金胜耸了一下肩膀,无所谓的开口道:“对我来说,谁站在对面都一样。”

“更何况,这不是温律师你自己选的嘛。”

“我能怎么办?”

“我也很无奈啊!”

金胜可没什么好惯着的,直接扯下了他的‘遮羞布’。

两人之间早就没有任何瓜葛了。

上次章权那个事,仅有的一些‘情分’,都已经消耗完了。

这次明明是自己想‘赚钱’,主动争取的案子。

还搞得不情愿一样。

呸......凑不要脸。

温克嘴角抽动了一下,没再继续开口。

金胜的‘牙尖嘴利’,他早就已经见识过了。

于翔斌站在旁边一直都没说话,只是眼神会不住的打量着金胜。

也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反正不可能是‘欣赏’。

“吧嗒......”

这时候,法庭的大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吴阳荣见状,率先走了进去。

其他人不敢迟疑,立即跟在他后面。

“咱们也走吧!”

“好.....”

一行人,同样也踏入了法庭内。

金胜和张琴,还有周泽三人,直接坐到了原告席上。

(一个委托人,明面上最多只能找两个律师。)

正对面的被告席位,并排摆放着两张长桌,坐满了6个人。

很快,书记员开始核实身份信息。

“你们这边有什么新证据,需要在庭前进行提交的吗?”

“暂时没有...”

听到金胜的话后,书记员愣了愣,但也没说什么。

转身朝着被告席上走去。

她工作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回答。

真有够奇葩的。

过了几分钟后,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金胜侧头看过去,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观众。

在扫视的时候,甚至还跟吴阳舒对视了一眼。

对方的目光没有丝毫波动,还真有点奇怪。

不是应该仇视自己的吗?

金胜暗暗记在了心里。

“全体起立”

“请合议庭法官入场....”

等到众人起身后,由范新之领头,带着其他两个法官走了进来。

“好,请坐下。”

“啪......”

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范新之也开始进行主持发言。

“台海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

“本案为刑事自诉。”

“由自诉人周泽,起诉吴阳荣、叶海良,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等两项罪名,现在正式开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二百一十一条、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

“由范新之,也就是我本人,担任主审法官。”

“法官田灵波、吕九安,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书记员华欣欣负责法庭记录。”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是否需要行使回避权利。”

听到这个问题后,于翔斌、温克全都回答了‘不回避’。

没有听到金胜的声音,范新之立马就看了过来问道:“自诉人,你这边怎么说,需不需要回避?”

金胜凑近话筒说道:“在回答之前,我想请主审法官范新之,帮我解答一个困惑。”

“你是否和被告人吴阳荣关系密切,存在人情往来。”

“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对方的‘宴请’,并赴约。”

“请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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