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交朋友(2 / 2)

边上几个少年马上就同意了,林仙感慨,这年代交朋友也太容易了些。

毕竟她就不觉得,这事儿到底有什么幸运的。

不过,本来就打算交些朋友,接触下这世界的风土人情,这下刚好,于是林仙也没拒绝,跟着一起去了。

红灯笼直接被顺手送给了正好也是红衣服的嫣然,嫣然果然很喜欢这个别致的灯笼。

林仙只是有些恶趣味,觉得穿着红色的嫣然也许会喜欢红色的灯笼,没想到歪打正着。

这会儿的酒舍都是四面开放,他们一行人上了二楼,可以正好在大窗户边看到不远处的河边景象,景色十分的好。

这会儿的酒水,对林仙来说就是水而已,完全没什么酒的味道。

不过这对一群少年人来说,刚刚好合适。

他们一群人对酒当歌,十分快乐。

林仙新交到的朋友,大多都是权贵人家的子弟,一个个都挺有背景的。

不过还是有普通人的,一开始帮林仙说话的那两个读书人,就是普通人家的。

不过那也是长安城的普通人家,比起外头的人也日子好过很多。

虽说是安居乐业,但古代的安居乐业,也就是那样了,不能抱太大的希望。

若是让古人去后世转一圈,他们定然觉得是到了仙境。

不算那些高科技产物,就说百姓们天天可以吃肉,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林仙大多还是吃小蓝里的食物,毕竟这时候外界的食物,还没经过发展,就如同跟水似的酒,都是味道很一般的食物。

林仙第二天就找人办了户籍,当然,只要银子够多,她是不用按照规矩来的。

要是按照规矩来,她都办不下来户籍。

林仙也是担心万一被人调查,发现自己没有户籍,竟然出现在这个长安城。

租的那房子她也买了,反正不缺银子,还是要有个正经的身份,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下一次时空跳跃了。

林仙有些开心,念叨着,

“按照现在的情况,应该跳不了几次,我就能回去了!”

她新交的朋友嫣然又来约她一起出去参加什么诗词会了。

男女都有,还都是读书人,虽然不都是权贵,但这年头读书的,总没几个穷人。

林仙总算找了件稍微好点的衣服穿上,总不能总穿着麻衣,让人一看就很穷。

卖手帕的工作她还是没能做成。

都交上权贵朋友了,还要去卖手帕,实在说不过去,还可能让人起疑心。

林仙当然不是去作诗的,只是打发时间,去玩的。

她可绝对不能在历史上留下一句诗词,免得改变些什么东西。

雇了马车,林仙到了和嫣然约定好的地方,一个类似于园林的小亭子附近。

当然,这是专门定了办诗会的地方。

不过……林仙看着这场景一时间有些无语。

这到底是来办诗会的,还是来吃吃喝喝的?

到处摆着美酒和各种糕点,完全不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光凭着嘴空口作诗。

看来主要是个交朋友的地方,并不只局限于作诗,之所以说诗会,估计只是要弄个相聚的名头而已。

总不能说这是饮食会吧?

也不能说是交友会吧?

男男女女的交什么朋友?说出去不好听。

但一说是诗会,马上这场面都高大上了起来,很多人想来,但若是不学无术还来不了呢!

林仙挺满意的,要是光作诗,估计她都不想多待了。

看着这架势,估计一整场也很难出一首像样的歌曲。

就是一帮人吃吃喝喝呗,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林仙跟嫣然马上凑在一起,两人开开心心跟小姐妹们聊天说笑去了。

至于诗?

什么诗?能吃吗?还是好玩?

反正,她们只顾着聊八卦了。

那头男孩儿们也没多好,各种游戏层出不穷,虽然对于后世来说,这些游戏有些无聊,不过对这会儿的少年们来说,这可都是他们从小玩到大的热门游戏啊!

作诗?

林仙快不能直视诗会这两个字了。

最新小说: 陆先生,爱已飘散 手握奸臣系统,女扮男装我赢麻了 火影:我成了日向雏田 灼热之风 独行仙路 完蛋二公主她竟然动心了 叫你去抢沙奈朵你不回来了 惊!女配竟是女主白月光 六零寡妇,你交换的人生怎么还哭 港综之暗夜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