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依然是双麻花辫,黑亮的长发分成两束编成粗粗的麻花辫,再系上飘逸的绯红丝带就完事。
鞋子是之前在百货大楼买的凉鞋,配上天蓝色布拉吉,很洋气。
抹上宋凛才买的雪花膏,浅浅的涂了一层宋凛买的死亡芭比粉口红,出乎意料的没有翻车。
或许是她肤色比较白,又或者天生丽质,反正这死亡芭比粉涂在唇上很适宜,衬的她青春靓丽非常有活力。
美美的照了镜子,确定没有问题后,林思思背着仿“军用”挎包出门。
看着等在小露台的宋凛,林思思眼睛亮了亮,很明显宋凛也是特意收拾过的。
解放帽,灰色军服,丝毫也掩盖不了宋凛器宇轩昂的气势。
这个时候,拍结婚照穿军装是潮流。
“要不咱们多拍一套,一套你穿军服的,一套你穿白衬衫的?”这辈子可能就结这么一次婚,林思思还是想多留一点纪念。
看着媳妇递过来崭新的白衬衣,黑裤子,宋林满心欢喜,哪里会不同意。
“我这里还有布票,要不我去帮你换一身女军装?”
林思思摆手,都是灰色的,她不怎么喜欢,她再带一套白衬衫,半身裙去就行。
统一了意见,收拾妥当,将近九点,两人总算出门了。
民政局距离家属院有一段距离,好在宋凛把自行车买回来,林思思搭自行车就可以。
似是为了庆祝他们领证,今天老天爷也格外的赏脸。
天气格外的好,蓝天碧海,海风椰林,斑驳的阳光照在地面上,点缀着银闪闪的星光,轻柔的海风吹着自行车上的一对璧人,格外养眼。
男人蹬着自行车,后座的女人就是他的全部。
女人安静的搭着自行车,前座男人就是她的归宿。
哪怕一句话不说,弥漫在两人周围的粉红泡泡都快化为实质。
在这样甜蜜的氛围中,两人顺利来到民政局。
这个时候,有意识领结婚证的人很少,林思思和宋凛很快就将结婚证办好。
新鲜出炉的结婚证到手,这个年代的结婚证朴素低调,顶端是红旗和五星,但周边是线框,下方有几朵小花点缀,中央印有“互助互爱”四个大字,没有贴照片的地方。
抓了一把糖给办事的工作人员,宋凛和林思思珍而重之的将结婚证放进包里,转战隔壁拍结婚照。
领结婚证的人都很少,那就更不要说拍结婚照的。
哪怕碰到林思思这个刁钻的客人,一会要变拍照姿势,一会又要换衣服,一会拍单人的,一会拍双人的,照相馆的师傅看在大前门香烟的份上,忍了。
拍完照,拿着照相馆师傅给的条子,七天后再来取照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