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那天,杜还笙给父母扫了墓,完事后去了一趟街上。
街上来往的人越来越少,白色的纸钱和祭拜用的纸花散落一地,被雨水一打,皱皱巴巴地贴在地面上。
杜还笙撑着伞,小心踩过积了雨水的地面,去了一趟邮局。
铁蛋儿给他寄了信。
信上,铁蛋儿说他们一家已经安全到达了蜀地的一处村庄。
村庄在深山里,去城里要走大半天的山路,因为地势偏远,暂时没有受到敌军的残害。
里面住着的人家都自给自足,在这里生活很安逸。
杜还笙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了南方的安然,铁蛋儿写了满满五页纸,还在信里说这封信也不知道能不能送到杜还笙手里。
杜还笙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铁蛋儿写的信,通过文字,感觉那个无忧无虑的铁蛋儿又回来了。
信的最后,铁蛋儿提到了蜀地最近在征兵,他哥谢源鹏想去参军。
谢源鹏亲眼见过敌军杀害同胞,杜还笙心想他心中必定是承载着满腔的怒火,想要替他无辜被杀害的工友们报仇。
杜还笙手里握着那封信,撑着伞往回走。
刚进巷子,他就被人重重撞了一下,手中的书信啪嗒一声掉落在地上。
杜还笙弯腰捡起来,用衣袖擦一擦。
身后传来喧闹,在这空旷的巷口显得格外突兀。
杜还笙回头,将一片的红底白字看了个清楚。
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保卫家国,我辈义不容辞。
人群熙攘,年轻小伙子们身着朴素,略显紧张地整理着衣领。
征兵处前长队蜿蜒,宛如一条巨龙。
杜还笙的脚步不自觉地往那边一靠,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站在了队伍的最后面。
他把雨伞关了抱在怀里,任由雨水扑在脸上。
“小伙子,你几岁了?”
杜还笙长相稚嫩,脸颊虽有些瘦,却因为年纪小,脸上还有点婴儿肥。
他长着一双大眼睛,眼神纯澈,看起来倒像是十二三岁的孩子。
杜还笙抹了一把脸,说:“十五了。”
他身上有股书卷气,一看就是读书人。
那人好心劝他,让他考虑清楚,当兵是去送死的,不是去玩儿的。
杜还笙抿唇不语,此时此刻,冰冷的雨水已经浇不灭他心中的热火。
没有恐惧,没有犹豫。
很快就轮到他报名,刚要拿笔,手臂上就传来一股力道,将他狠狠往旁边拽。
“杜还笙,你疯了吗?”
郑启文气得直喘气,肩膀和头发都被雨水打湿,滴滴答答往下滴着水。
杜还笙甩开他,径直走向队伍。
郑启文被他的倔脾气气得没办法,干脆扔了伞,大步跟了上去。
“杜还笙,你知道参军意味着什么吗?”
“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难道不知道‘人命至贵,有贵千金’的说法吗?”
在他看来,现在去当兵,和送死没什么两样。
杜还笙脚步未停,像是根本没听见他说的话。
郑启文双臂打开,拦在他面前。
杜还笙看着拦住他的人,觉得可笑。
这个人明明从一开始跟他做同窗的时候就和他不对付,如今却又来管他去不去当兵。
杜还笙仰头,雨水顺着眼角滑落。
“郑启文,人各有命,这是我的选择,不用你管。”
郑启文听说了杜还笙的家里出了事,按照之前两个人的关系,他原本应该幸灾乐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