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面,苏曼又故意绕着河边的小路走了几个来回。
苏曼第三遍往回走的时候,顾子恒蹲下,哇哇嚎啕:“不走了!老子腿都要走断了!”
像极了一个大孩子在发脾气。
苏曼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走,逛到了三个地铁站外的一个小公园,找了一张长椅,坐下休息。
过去和顾子恒谈恋爱的时候,苏曼想散散步,顾子恒说,散步是贱民才喜欢的活动。
有车开,为什么还要步行?
“小爷的鞋子贵,小爷这双脚更金贵,我往那儿一坐,都有人争着抢着来跪舔我的脚趾!”
苏曼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支撑着她,跟顾子恒走过了那几年恋爱。
可能是迫切想要逃离沈卿的心。
以及顾子恒的本质,并不坏。
十五分钟后,刚才哭着喊着说累死老子的顾子恒,蔫头巴脑地走了过来。
西装外套被他脱下来,挎在臂弯,费心抓过的发型,也因为出汗,塌软下来。
苏曼打量他。
他这一身,是去画廊那种高雅的环境里穿的,是去逛高端商场、贵价餐厅穿的。
那里的空调,温度永远保持在二十六度,地面永远光洁得能够照清人脸,做什么事都有人来服务,以便让来这个场所消费的人,能够时刻保持他们的高雅风度。
苏曼接触到上流社会之后才知道,不是穿衣要应季,而是普通人的衣服才需要应季。
“顾子恒,你看,你穿着这个衣服,跟我不适合,我们不是一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