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走在秋日的阳光下,穿着单薄的毛线衫的他还是开始感到有些寒冷。
他在格里夫斯的房子前停了下来,手里拿着装着妖精头骨的袋子,它们的重量让他的肩膀感到疼痛。他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才用力敲门。
犹大几乎立刻就回答了。他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比姆猜想这个大个子的工作就是盯着门。
出于某种原因,犹大看到他显得很惊讶。当门打开时,他站在那里,眼睛微微睁大。他看了一眼比姆手里拿着的粮袋。「……听说你昨天接受了哥布林任务。是吗?」他问。
比姆不得不强忍住不理睬他的冲动,只是告诉他去找他的老板。“……我做到了,”经过一番努力后,他回答道。
“呵呵,你来这里是因为你成功了?还是因为你正在重新考虑?” 犹大问道。
“去找你的老板吧,”比姆说,这次他的不耐烦占了上风,他不喜欢犹大眼中的嘲笑神情。
大汉耸耸肩。“我猜是你。我会去把他带回来,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你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他看,你会惹恼他的。”
他消失在房子里,片刻后和格里夫斯一起出现。在看到商人之前,比姆几乎已经闻到了他的味道。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酒味,商人站在那儿,同样是穿着睡袍,胸口裸露,只是这件睡袍不是金色的,而是红色的。
“哦,他在那儿,”格里夫斯烦躁地说。比姆从他眯起的眼睛看出,这个人已经宿醉得很厉害了。
“我猜你今天没有打算做任何事吧?” 比姆皱着鼻子问道。
格里夫斯恼怒地嘟哝着。“小心点,你这个小混蛋,我们不是朋友,太不尊重我了,这笔交易就会失败。” 他注意到比姆手里拿着的粮袋,对着它点了点头。“那么,你给我带来了什么?” 他伸手把它从身上脱下来。
比姆把麻袋拉开,暂时不让商人拿走。“五个哥布林的头骨,”他说,伸手到袋子里拿出一个来证明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