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政越冷道:“滚出去!”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何年的八卦欲占了上风。
“总裁,沈小姐是您的初恋吧?我给您说,第一次谈恋爱的人,是最容易踩雷的。我谈过几次恋爱,可以说是排雷专家了,身为您的全能特助,我衷心希望能为您排雷。”越说到后面,他越慷慨激昂,仿佛即将要做什么光辉伟大的大事般。
办公室内沉默半晌后。
宗政越眸光渐冷:“她昨晚收了别人送的花。”
“谁送的?”何年下意识问。
内心:卧槽!他家boSS的情敌出现了!他想看boSS看情敌打起来!打起来!
触及男人充满杀气的眼神,何年惊恐地咽了下口水。
“总裁那个……您有送过沈小姐花吗?”他猜钢铁直男的大总裁,绝对不会这种花里胡哨的讨好女孩子的浪漫招式:“要不您也送沈小姐一束花,比那个渣渣送给沈小姐更好看、更昂贵一百倍!把那个渣渣给比到尘埃里去!让他以后都没脸再出现在沈小姐面前。女孩子最喜欢时不时收到恋爱送的惊喜小礼物了。”
“总裁,您是沈小姐的老公,是占有绝对优势的;论砸钱讨女孩子欢心,整个云国都没人比得过您!”
阅览完文件后,宗政越签上字、盖章。
“馊主意,滚出去!”
“总裁要不……”
“滚!”
——中午沈长歌醒来后骂骂咧咧的:“宗政越这个狗男人……果然前辈们诚不欺我,男人的话要是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
靠!
她昨晚才说完让他赶紧给她睡觉,这个男人就不仅动口,还动起手来了。
她那话的意思明明是“让他闭上眼睛,安安分分盖好被子睡觉”,可某个狗男人却故意误解她的意思成“他要把身子给她睡”,并将他给她睡,贯彻到底。
洗漱好后,换了衣服从房间出来。
梁叔见到她,立刻倒了半杯温水放在茶几上:“沈小姐,你坐会儿,我去炒个青菜就可以吃饭了。”
“嗯。”沈长歌颔首。
端起杯子将温水一饮而尽。
坐了几分钟,梁叔就喊她去用餐厅吃饭了。
吃过午饭,沈长歌到楼下小区散散步透气,买了一杯姜茶。
直到姜茶喝完了,她就从外面回来了。
自从全职写作之后,她的生活大部分都这么单调、朴实、无华,比老年人还要老年人。
去书房工作,打开电脑后,沈长歌注意到昨天买的花。
不、见、了!
那么大一束花,仿佛凭空消失了!
只剩一个装着清水的玻璃花瓶!
有那么一瞬,沈长歌开始怀疑自己昨天是否有订花,是不是记忆力不好记错了。她上网查了一下订单,确实是昨天订了花的。
除了她自己,能出入她家的就只有梁叔和宗政越。
原本她打算把花摆在客厅、用餐厅和书房的;那个男人说他对鲜花过敏后,客厅和用餐厅她就没放了,全拿到书房来。
书房他又不用,还把她的花给丢了。
这过分了啊!
沈长歌发誓:新仇加昨晚的旧恨,等他下班回来,一定要找他吵架!
一直工作到下午五点半。
沈长歌从书房出来,坐在客厅沙发上,吃着梁叔做的精美点心,切好的水果,边刷着手机,等某个男人回来。
打了几局游戏。
听到钥匙开门的声响,沈长歌立即把手机放进口袋,起身朝门口走去。
她站在入门垫上,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指着正要进门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