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五在前面带头很明显,初五的方向感很好,明明都是灌木头,明明没有任何标志性的东西。
可是偏偏就带着人从这里走了出去。
显然其他人对于怎么走也是心知肚明,唯有跟在众人中间的欧阳振宇心里明白。
这条路哪怕自己就是过目不忘也没用,走不出去。
谁来当这个卧底都没用,因为这凭借的是他们从小到大的记忆。
而且是一种莫名的方向感,自己根本无法记住。
单纯靠他一个人当卧底,想要把这个事情办成,显然是不可能。
看来要和村里人打好关系,和村里人合作才是这一件事最终的一个好的方向。
就这样闷头走。
到了半夜的时候,他们总算是走到了另一座山,而且这座山上很明显有路。
欧阳振宇这会儿有点儿狼狈,脸上被划出了血道子。
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痕迹。
灌木丛过于茂密。
哪怕他穿的都是长袖,长裤也没用。
等他们走到前面的村子的时候,初五笑着对大家说。
“好了,我们今天晚上在这里住一晚上。”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欧阳振宇看了看这里,前面的村子很小,看起来也就十几户人家。
整整走了一天,自己也不知道走出来有多远,就知道只能闷头走。
“初五,这是哪里啊?”
“这是大王村这里人家少,不过他们这里已经靠近边境,从这里去最近的镇子。
已经不远,明天我们再走一天的路差不多就到了。”
初五显然对这里非常熟悉。
“现在知道了吧?我们这里人为啥不出去!
出去买一趟东西太难了。
这还是离最近的地方,而且这个地方还在边境之外。
如果去境内的那些临近的县的话,至少得走四五百公里。”
“主要是要翻好几座山,你要是走直线距离肯定没有多远。
可是翻山就太难了,而且这些路你也看了一般人根本走不出去,认都认不出来,怎么走出去?”
“村子里也就是年轻人,现在还认识路,老人们已经多少年没走过这路都不认得。”
初五叹气村里的状况很让人揪心。
“为啥没想过搬出去呢?住在这里多不方便搬到靠近城市的地方,那里生活也方便,交通也方便,而且大家也不用这么穷。”
“你说的容易!搬?怎么搬?
这都是拖家带口的,而且什么地方能给我们房子让我们搬啊?
难不成为了搬一次家,我们就舍家撇业,然后变成穷光蛋?”
“而且在这里我们还有地还能种粮食吃,这要是搬到其他地方谁给我们地种不种地,我们靠啥吃饭,难不成都饿死了?”
也不是他们祖祖辈辈乐意躲在山里不出去,出去一趟代价太难。
村里人要是得了病就只能在村里等死。
欧阳振宇沉默了,怪不得村里是这个状况,如果是他也得面临这个现实状况。
这可是65年,又不是以后的交通那么发达的后世。
而且以后的人们能做生意或者能打工什么的,不靠种地也能安家立命,可是目前这个状况肯定不可能实现。
这是一个大工程,这个村子里应该是有不少人。
这么多人的迁徙可不是一句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