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给我,子弹袋也给我,待会我掩护你下去救邓士伦。”
咔咔。
说完之后,我接过球球递过来的五连发猎枪,简单熟悉了一下性能之后,快速把子弹塞满,豁然站起。
球球知道,我要发飙了,后来球球说我当时的状态就好像一个在沙场征战的将军,浑身上下散发出凌厉的气势。
“你左,我右,杀回去。”
我在左,球球在右,这样做,方便球球到了斜坡时,顺势下去救邓士伦。
救邓士伦有三层意思。
一,邓士伦当过兵,枪法肯定牛比,只要一枪在手,我相信耗子张这些野路子,根本不是邓士伦的对手。
二,邓士伦还要为我打造兵器呢,南海之行,没有趁手的兵器安全性就没有保障。
三,有邓士伦这个本地人在,我就算杀了耗子张等人,
也有邓士伦负责接锅。
夜凄凉,风雨冰冷,野草丛发出的沙沙声,交织出一个杀人之夜。
我的精神高度集中,弯着腰,跟球球一左一右,迎着那两拨人,杀了过去。
砰砰砰。
对方并没有因为失去目标,而盲目的寻找,他们按照我们逃跑时留下的痕迹,一直闷头追,当中还时不时放几枪,让那些夜间出来觅食的动物,都一个个蜷缩在窝里不敢动弹。
大概不到五分钟,我通过对方打枪时发出的火舌,准确锁定了一个目标,我握着枪,缓缓抬起,右手食指轻轻勾住扳机。
砰。
对方没有躲藏,而是直着身子大摇大摆的走过来。
我心说,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就欺负我们手里没有枪,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
砰。
我瞅准目标,扣动扳机,砰,巨大的后坐力让我不由得后退了半步,与此同时,前方那个人影仰面栽倒的大叫一声:“啊。”
叫声很惨,很大,可惜,很快就被风雨声给淹没了。
“对方有枪,大家小心点,不要打手电。”
耗子张等人也很机灵,意识到不妙之后,一直向下照的手电筒瞬间熄灭了。
他们为啥要把手电筒向下照,是因为要寻找我们留下的痕迹,另外就是避免让他们自己暴露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夜里打仗用手电筒,就等于是个活靶子。
砰砰砰。
对方两拨人马迅速合拢,并且朝着我的方向密集开枪。
在沙漠里我学过之子步,所以一枪开出去之后,我弯着腰,借着草丛的掩护,斜刺里冲了出去,跑了五六步之后,再次改变方向。
砰。
奔跑的过程中,我一边开枪,一边寻找有利地形。
我跟耗子张他们的距离,现在顶多五六百米,刚才被我打中的那个人,一半是我的枪法比较好,一半是运气使然。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所谓瞎猫碰到死耗子,守株待兔,既是运气,也是实力。
球球一直没有开枪,一是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搭救邓士伦,二是我没有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