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瞪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上面有王楠的所有信息,最后还有她的亲笔签名,你看清楚了,识趣的话就把吊坠还我,否则一旦闹大,倒霉的是你自己。”
左丘威胁道。
方天接过协议,发现这是顾客留存的复写联,显然左丘并未蠢到拿出原件。
他首先查看签名,清秀漂亮的字迹一看便是出自女性之手,接着浏览协议内容,果然看到了王楠的相关信息,包括电话、地址和职业等一应俱全。
方天看到王楠的职业标注为教师,不禁暗想她是不是没长脑筋,竟然糊里糊涂地就签下了这样的协议。
不过现在追究王楠的过错并无意义,方天迅速向下看去。
很明显,后面的商品接收信息部分由左丘填写,字迹潦草扭曲,宛如鸡爪挠过一般。
“接收宝石吊坠一件,商品详情:污渍?破损?”
方天看到这部分内容,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心中立刻踏实下来。
“左胖墩,这就是你说的成交协议?那我请问你,王楠是否确认出售给你一件宝石吊坠?”
方天将手中的成交协议收入囊中,一脸讥讽地问。
“方天,你想玩什么花样?那吊坠不就在你手里吗?还能有假不成?”
左胖子愤愤不平地说。
“谁说我现在手里的就是宝石吊坠了?”方天举起手中的物件展示给大家,并指向底部的印记说:“大家都看见了,我手里的东西根本不是吊坠,而是一枚印章,而且材质也不是宝石,而是一种化石。”
“还能这样操作?”
方天这一番话,令不少人都愣住了,然而也有头脑机敏的人迅速领悟其中之意。
方天这般论调,无疑是混淆视听,蒙混过关,与左丘斗心智。
关于转让合约,倘若是规范操作,那么货物详情需详尽列出,包括物件尺寸、重量、材质、形态以及核心特性,乃至产出年代等要素,均需逐一列明。
另外,还需载明物品来源及交易动机。
唯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且无争议,方可视为合法合规的交易行为。
然而现实中,诸多商铺在接收物品时,有的为求简便,往往不愿记载过于详尽,有的则是担心顾客了解物品实际价值,故意含糊其辞。
一般情况下,一旦这份转让合约签署完毕,款项货物完成交接,买卖双方便失去了反悔的权利。
但在此案中,左胖子为诓骗王楠,对于物品的描述几乎毫无实质性内容。
仅一句“宝石挂坠”,并不能确切证明即为方天手中的天珠印章。
而这正是方天坚持理论的核心所在。
左丘被方天的话语震慑,久久未能回神,随后破口大骂:“方天,你休要胡扯!那东西我亲眼看着王楠从脖子上取下,明明就是石质的,就算真是印章,我写成宝石挂坠又有何不可?”
“有何不可?你还说得出口?一枚由六眼天珠雕刻而成,篆刻梵文的印章,乃是密宗高僧赠予有佛缘者的护身法宝,价值高达千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