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外族藩国或者外族藩国内的某些人向大秦帝国出售了土地后,不仅可以获得对应土地价值的货币,还可以获得对应土地价值的工业发展补助,算是一块土地直接收获两份盈利。
又因为土地国有化会使外族藩国解封大量的劳动生产力,正是可以全力向工商业发展。
“并且,大秦帝国也是愿意与已经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和向大秦帝国出售了自已土地的个人在商业上深入合作。”
“他们在和大秦帝国国企商队进行合作商贸活动时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路途的带领和商队的安全完全由大秦帝国国企商队保障。”
“并且大秦帝国也会向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开放免商业税政策。”
这就是说实现了土地国有化的外族藩国可以在享受大秦帝国对自已进行商业支持的情况下又不必向大秦帝国分成商业税收。
由于全世界的商业市场已经被大秦帝国近乎统一商品价格,如果再抛开各方的生产商品成本和运输成本不同的微小差距不谈,大秦帝国对外族藩国的免商业税政策其实会使外族藩国额外获得很大的利润。
“只是土地是国家根本,臣觉得诸外族国王应该不会轻易同意土地国有化,如果只看个人,或许外族藩国内,尤其是小外族藩国内,应该会有人愿意向大秦帝国出售自已的土地换取大秦帝国对其工商业的支持和补助。”许文身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帝国,对土地的理解自然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