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没办法的事,嬴宏倒是想向下找齐,但实际情况不允许,新政之下不仅精细划分了官员等级和职权,更在大秦帝国内新增加了许多职业,不向上找齐,哪有空档给这些新职业制定合理的供给工资标准。
至于在人力生产劳动上,工业生产所用的人力劳动倒是没什么问题,只因为已经内定为中央工业部长的墨木还在南方主理地方政事没有回来,所以中央工业部的事嬴宏要等墨木回来后再细谈。
而在农业生产上却需要大的变革,因为即使暂且不论贵族每人有十二亩耕地的标准,只说百姓一人八亩耕地,若无组织无政府参与,百姓哪耕作得过来那么多地。
所以为了不使已经开发出来的耕地又变成荒地,也为了能再开发出更多的耕地,嬴宏制定制度。
皇族、贵族、百姓、奴隶所领受的耕地面积各按其标准分配,但农作皆由中央农业部负责。
中央农业部下设的农业生产组织局主要责任就是领导各地方村生产队的,所以之后大秦帝国的土地农作、畜牧养殖皆由各地村生产队负责,生产工具皆是国家出资,非村生产队的百姓和奴隶不必再参加农业生产。
而每年的农业所得亦皆由政府按统一价格收购,除去纳税外,其土地所得价值皆为所领耕地之人的利益。
还有就是有关大秦帝国股份的事,实际上现在的大秦帝国除了很少一部分,如李斯等人的私营工厂和私人商队外,绝大部分的工农商业都掌握在嬴宏一人的手里,其盈利名义上虽是大秦帝国中央政府的,但实际上仍是嬴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