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你也可以马上准备婚礼,让他娶了孙家那丫头。”陆老爷子声音淡淡的。
“那不行!”陆婉屏立即否定。
陆老爷子看着他不说话了。
陆婉屏也回过味来了,现在让子健下乡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她慢慢靠近老爷子,讨好地说:“爸,小弟不是在黑省那边当兵吗?您安排一下,让子健去那边下乡吧,可以让小弟照顾一下。”
想到那个桀骜不驯的弟弟,陆婉屏从心里害怕。
陆老爷子也头疼。
陆华年是他的老来子,按理说他喜欢才对,可是实际并不然,陆华年性子不讨喜不说,与他这个老子也不亲近。
陆华年并不是一个心慈手软之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狠毒、变态的。
在他七岁时就徒手杀死了一只狼,当他满脸是血地拖着死掉的狼回到大院时,吓掉了众人的眼珠子。
更让众人惊掉牙的是,他还肢解了狼,那一手完美的刀工,怎么都不相信出自一个孩子之手。
自此在大院里,陆华年的名声就坏了。
后来开始了运动,倡导破除四旧,这些迷信的言论才消失。
人年纪大了都想儿孙承欢膝下,陆老爷子也不例外,小儿子不讨喜,他就宠比儿子小几岁的外孙,所以陆婉屏让陆子健姓陆时他也默许了。
长大后的陆子健确实哄得他高兴,嘴巴甜不说,性格也讨喜,虽然知道是外孙,但只要不危害到陆家的名声,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你觉得你有这个面子,你就去找他说,反正我没有!”陆老爷子果断拒绝。
在这件事上,他一点也不觉得面子重要,他可不想惹恼小儿子。
小儿子现在的一切都是自己拼来的,与他们陆家没有一点关系,反而是小儿子外祖家对他的的帮助比较大。
“我我哪有这个面子!”陆婉屏撇嘴。
“那就闭嘴!”陆老爷子气呼呼的,“别人下乡死不了,他陆子健就死不了!”
陆婉屏面都白了,什么叫“死不了”?
“爸!”
陆老爷子看了看女儿,又不忍心了,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我最多安排到黑省,至于陆华年那边我做不了主。”
“谢谢爸!”陆婉屏喜极而泣。
黑省好,冬季时间长,那干活儿的时间就短了。
“你拿一千块钱给程锦瑟,算是对她的补偿。”陆老爷子忽然出声。
“什么?”陆婉屏尖叫,怒气冲冲,“我凭什么给她钱?她一点面子也不给子健留,当众跟他退婚,为什么要给补偿?”
“外面的谣言满天飞,你没听到吗?你想气死我啊?”陆老爷子看着这个女儿,小事计较,大师糊涂,他怎么生了这么个棒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