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粮食被野猪啃食的事大家都知道,也知道是野猪作怪。
但这家伙凶得很,皮糙肉厚,还有一对随便用力就能将人撞出血窟窿的獠牙,大伙就算有什么想法也只能眼巴巴看着。
可转眼来看林朝,他竟然说打死就打死了,不愧是天生神力的厉害猎户啊。
还是这么大一头肥猪,几百斤的肉,卖都能卖不少的钱了。
众人纷纷朝林朝投来敬仰和羡慕的目光。
她没察觉,憨憨地一摸后脑勺,大方道:
“我记得你们是不是好久没吃肉了,等会都来我家割点走。”
“不了。”
“不了不了。”
“……”
尽管都很馋肉,众人也都齐齐摇头推拒,没人会想要收下这份馈赠。
林朝还想再劝她们,一个巴掌又拍到了她的右肩。
“你自已家什么情况自已不知道,还分给我们。听我的,拿到镇上,卖给千味酒楼的王掌柜,你不攒点银子,看以后哪家小郎君愿意嫁给你。”
“你可别又发好心瞎花掉了,这么大的人,该考虑考虑人生大事了。”
伸出这无情铁手的人还是王杉。
林朝是被老猎户捡来的弃婴,养到五六岁的时候猎户就死了。
老猎户是桐林村的人,村子不大,村民都是淳朴善良的人。
之后,林朝吃着百家饭长大,和王杉李梧她们都是一起长大,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她们都知道林朝的情况,都不会去占林朝的便宜。
可林朝这家伙脑子一根筋轴的很,自已被村子养大,受了恩情,就总想着反哺回去。
她天生神力,打猎上手就会,经常打了猎物和村子里的人分享。
村子里的人不要,她就去帮助贫苦的人家。
搞到现在快二十岁还住在老猎户留下的小破屋子里,家里恐怕也没几个子的积蓄。
她这个样子,搞得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都十分担心。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林朝被几个姐妹念叨的脑瓜子疼,终于退让。
“既然要卖钱……”
林朝撑着下巴想了想,看看被桐山遮住半张脸的太阳:
“太阳还没下山,我干脆现在就去镇上,反正我脚程快,一个时辰应该就能赶回来。”
她家里也没别的人,没什么需要牵挂操心的东西。
说做就做,林朝说话做事都非常麻利,和几个姐妹打过招呼,就把地上的野猪重新放到肩上,往镇上的方向而去。
她动作轻松,搬几百斤的野猪和提两只野兔一样轻松。
不到半个时辰,林朝就到了千味酒楼的门口。
酒楼里的王掌柜是王杉的远房亲戚,从前还受过桐林村村民的帮助,向来不会亏待桐林村的人。
“现在猪肉三十五文一斤,野猪肉价贱一些,一般是二十五文到三十文。就给你作三十文吧,你这野猪挺肥,差不多两百六十来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