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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新的线索(二)(1 / 2)

在根本上,依然是时代的局限性。

P—90与5.7毫米枪弹其实都是冷战产物,前者针对在二战期间生产,性能早已经落后的冲锋枪,主要提供给二线部队的非战斗人员使用,首要用途也就是自卫。为了同时具备冲锋枪的火力密度与突击步枪的杀伤力,才需要研制新的枪弹。问题也就出在了这里,FN公司在研制新枪弹的时候并不是很用心。5.7毫米枪弹其实是拿SS109缩短弹壳长度,减少装药量,并且对弹头外形做了适当调整。SS109存在的缺陷在5.7毫米枪弹上全都有,而且很多还被放大了。说得直接点,5.7毫米枪弹算不上是革命性弹药,也因此对P—90的销售产生了负面影响。

当然,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在FN公司设计P—90的时候,也就是冷战快结束的时候,防弹衣还没推广普及,别说是普通部队,即便在特种部队都很少见。虽然设计P—90的工程师很有远见,预料到防弹衣肯定会全面普及,也才格外强调枪弹的穿透性能,但是在当时,军队对单兵自卫武器的要求主要看停止效应。要知道,美军也是在这个时候选中了“伯莱塔92F”代替M1911A1,成为军队的制式手枪,而没有选择花了很大力气研制的M10冲锋枪。往根本上讲,其实就是没有类似的需求。

虽然在冷战结束后,尤其是在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防弹衣推广普及,枪弹的穿透性能受到高度重视,但是5.7毫米枪弹的问题也被放大,更重要的是,并非只有FN公司在开发单兵自卫武器。跟主要,也是唯一的竞争对手,HK公司投资开发的4.6毫米枪弹与MP7冲锋枪相比,FN公司的5.7毫米枪弹与P—90这对组合的竞争力明显差很多,市场的接受度就更加不用多说。

客观的说,MP7确实比P—90优秀,而且更容易被使用者接受。

从这个角度看,5.7毫米枪弹与P—90生不逢时,才没有能够像FN公司的其他枪械那样风靡全球。

也就是依靠更高的初速,5.7毫米枪弹拥有更强的穿透力与更平直的弹道。由此带来的好处就是,在对付有防护的目标,尤其是穿了防弹衣的人员,5.7毫米枪弹拥有更佳的杀伤效果,而发射5.7毫米枪弹的枪械甚至有了“防弹衣终结者”的绰号,尤其是能方便携带的手枪。毕竟相同尺寸的枪械,发射其他口径枪弹的手枪在面对穿有防弹衣的敌人时,往往都无能为力。也就是这个特点,让“五七手枪”在这些年广受推崇,特别受情报人员欢迎。毕竟随着防弹衣推广普及,尤其是各种规格的三级防弹衣成为标准装备,对枪弹的穿透性能有了更高的要求。只不过,“五七手枪”属于标准尺寸的战斗手枪,便携性依然不够突出,无法跟小巧的自卫手枪比。

在这个大背景下,FN公司应市场需求,推出了紧凑型的“五七手枪”。

其实就是一把标准尺寸自卫手枪,不过拥有战斗手枪的威力,尤其是5.7毫米枪弹赋予的高穿透能力。

跟标准型相比,紧凑型,也就是FN57M的枪管缩短十五毫米,还采用单排弹夹。虽然初速略为降低了一些,弹匣容量也减少到十一发,但是尺寸大幅度缩小,能够非常方便的带在身上,再加上后坐力小,很容易控制,对女性用户特别友好。在意大利的时候,戈武就买了一把这种手枪,当成春节礼物送给苏青平。只不过,她没有带在身上,还当成纪念品给收藏起来。

用她的话来说,这是在认识之后,戈武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很特殊,需要好好的保管起来。

跟传统手枪比,“五七手枪”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强大的穿透性能。

按照FN公司做的宣传,“五七手枪”能在五十米的有效射程内打穿标准三级防弹衣,在二十米内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打穿四级防弹衣。即便FN57M因为枪管缩短导致初速降低,穿透性能也远远超过传统手枪。别说是塞在矿泉水瓶子里的湿毛巾,哪怕换成厚木板,也肯定能够打穿。

关键还有,弹头在穿过防弹衣或者湿毛巾这样的障碍物之后,依然有足够的杀伤力。

在理论上,只要是命中要害,弹头速度达到每秒八十米,就能够造成致命伤害,甚至是直接击毙。就正常情况而言,消声器能把手枪弹的速度降低到每秒二百米左右,而自制的简易消声器还达不到这个水准,能把弹头速度降到每秒三百米,也就是音速以下,就非常的不错了。只要把弹头的速度控制在音速一下,噪声强度就能降低几个数量级,从而获得不错的消声效果。

也就是使用简易消声器,枪声才变得低沉。

两名匪徒都被爆头,倒在了血泊里面,尸体还在轻微的抽出,不过那是肌肉受到刺激产生的条件反射。

戈武有点无语,不过没有责怪赵诗棋。

那两名匪徒都持有枪械,其中一个还是冲锋枪。虽然在戈武他们进来之后,两名匪徒都老实的交出了武器,也没有抵抗,但是没人敢保证,在戈武他们不注意的时候,两名匪徒还会老实的呆在墙角。更何况,苏青平与赵诗棋都是女人,搞不好会让两名匪徒产生错觉,认为只要干掉了戈武,就能够扭转局面。再说了,来看守安保监控中心的肯定是核心成员,自然是死不足惜。

当然,也不需要为了两名匪徒而纠结。

在戈武查看监控画面的时候,赵诗棋取出了带来的通信设备,一部外观跟对讲机相似的无线数据设备。这东西,就是使用对讲机外壳,把一套无线数据设备装在里面,看着也就是对讲机的样子。

这东西是陈伊万的杰作,也只有戈武他们才有。

赵诗棋先接上电源,然后才打开通信设备,

黄色指示灯在点亮之后闪烁了起来,表明设备在搜寻信号。

虽然也有电池,但是长时间运行,还是得使用外接电源。

关键还有,酒店里面有一个很强的干扰源,而且无线电数据设备会根据工作环境自动调整工作频率与信号强度。也正是如此,在强干扰环境下,尤其是在无法通过跳频来应付干扰的情况下,就只能增强发射功率,也就会消耗更多电能。如果用电池供电,最多就只能工作十几分钟。更重要的是,电池的负载本身就很有限,肯定比不上外界电源,因此在由电池供电的时候,发射功率要比使用外接电源低一个级别,应付干扰的能力,以及通信距离都差了许多。

正是如此,只有在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才使用电池,只要有电源,就肯定需要使用外接电源。

黄色指示灯表示设备在正常工作,只是能不能收到信号,那还说不准。

必须承认,就连戈武都有点紧张。

李约翰没有跟过来,是因为需要他去楼顶安装信号中继设备,也就是另外一部同型号的无线数据设备。在强干扰环境下,必须对信号进行放大,才能与外界进行联络,也就需要把设备装到大楼外面。能不能成功,或者说能否跟陈伊万取得联系,得看李约翰能不能顺利的到达楼顶。以及在到达之后,能不能及时的把设备装好,并且让设备正常启动,接入附近的通信网络。

要说,关键还得看运气。

在戈武与赵诗棋返回酒店的时候,附近的手机基站都在正常运行,他俩也是通过电信公司的网络跟陈伊万联系。问题是,等警方接手,在掌握情况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切断民用通信网络。道理很简单,戈武他们能利用电信网络,匪徒也能够,而且匪徒更加有可能靠电信网络跟外界联络。

关键还有,为了避免被匪徒发现,陈伊万在出去寻找警察帮助的时候,带走了那套卫星网络设备。只不过,就算留下来,戈武他们也没法使用。卫星网络设备的发射功率比无线同心设备大得多,毕竟需要跟轨道上的通信卫星收发数据,工作距离至少有几百公里,甚至是上千公里,也就必须得使用外接电源。之前在车上,使用的就是外接电源,还需要靠发动机带动。很明显,戈武他们不可能冒险让商务车的发动机一直运行。更何况,卫星网络设备依然会受到干扰,而且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很容易截获。匪徒有干扰设备,搞不好也有监听无线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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