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翰看了看口供,指出上面几点说道:“这里不对,有好感和爱慕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的?”警察不耐烦道。
“严重程度不一样!”
“那你要是这样,我就不给你录口供了啊!”
要是以前的王翰,就被唬住了,但现在的王翰老神在在:“不录拉倒!”
警察无奈,改了口供之后,得到王翰的确认,然后把王翰送进了拘留所。
警察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进行拘留的,在此期间收集证据,送交检察院,不过这个拘留时间是有限制的,最长37天,当然,还可以再延长。
依然是熟悉的监区。
“哐当!”
门打开,王翰被推进了牢房。
随即门又关上。
王翰知道,在这间牢房里,有一个老大,叫李国超。
王翰一进来,李国超就问道:“小伙子,你因为什么事进来的啊?”
他三十多岁,一脸彪悍,看上去就是逞凶斗狠的角色。
王翰撇了撇嘴,他上辈子其实就是被这个李国超给害了的,当时李国超一天揍他十次。
强迫他承认是杀了蔡蕊芬。
他被打的没办法,就认了,当时以为在看守所里说话没事,但谁想就有事了。
李国超转而当证人了,说王翰在牢里无意中说了是他杀死的女同学,牢里的人也都承认了。
在减刑的诱惑下,那些人当然愿意作证。
至于公安局为什么要这样陷害王翰?
倒不是因为小王长了张被陷害的脸,而是因为命案必破,破不了命案,对公安局的压力很大,他们才不管是不是被冤枉的,能抓住人就行了。
上一辈子的王翰,年轻怕事,对李国超唯唯诺诺。
这一世,他压根就不打算理李国超。
瞥了眼李国超,王翰直接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李国超一瞪眼,问道:“你当我的话是耳边风啊?”
王翰站起来,走向老李,问道:“当狱内耳目很有意思吗?”
李国超大吃一惊:“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所谓狱内耳目,顾名思义就是监狱里警察的耳目,大多数时间是用来打小报告用的,但有时也会起到秘密侦查作用。
王翰“呵呵”一笑:“你还是对你身后的人说,别白费心思了,有证据就抓我,没证据,我坐够三十七天的看守所,也就出去了!”
李国超自然不会承认失败,这关系着减刑呢!
他一咬牙,直接一巴掌打在王翰脸上,骂道:“小比崽子,给你脸不要脸啊?找揍是不是?”
这就是找茬要先给王翰一顿杀威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