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求生欲是不可低估,哪怕是吃泔水,被铁链子拴着走不远,臭不可闻。这些,于刚都忍了下来,他要活下来,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也要争取。
132天,曹倩出现了,她看着于刚,心平气和的说:“你和我的恩怨一笔勾销了。”
“放了我,求你放了我吧,我保证不会复仇,我这辈子都离你远远的。”
“我和你的恩怨一笔勾销了,现在,我们算算金叶的。”
“金叶是谁?”
“在医院里被你杀掉的孩子。”
于刚听了一下子就崩溃了,像野狗一样朝着曹倩冲了过去,他的脖子上被拴着铁链子,无论如何他也挣脱不开。
“臭婊子,我下地狱也不会绕过你的。”
“你最好不要期待我们在地狱重逢,在那里我会让你活的更惨。”
“我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抽你皮,我要扒光你,我……求求你,回来啊,你让我做什么都行,放了我,放了我啊!”
于刚歇斯底里的喊着,但始终没有人来救她。
……
于刚被发现的时候,大概是半年后了。
老板娘偶尔想起来家里还有这么一个地窖,本打算冬天用来储存蔬菜。可进来一看,见到了一个腐烂的尸体。
警方确定是于刚,至于凶手是谁?始终也不知道。他们怀疑是小姑娘曹倩所为,但曹倩只是一个流浪的小姑娘,而且,她是在三个月前才离开的,而于刚已经死了半年多了。警方不认为,一个女孩杀了人之后,还能若无其事的在这里活了三个多月。
所以,曹倩的嫌疑基本被排除了,于刚死无对证,很多人觉得是饭店老板。如果这个推断成立,那又是谁杀了饭店老板呢?
那个时候,乡里的调查能力有限。后来技术上来了,案子却过去太久了,直到现在,十几年前死去的于刚,仍然是当地的一个悬案。
……
离开那个渔村之后,曹倩变得自由了很多。高中时期,她在一个理财公司兼职,是很多公司梦寐以求的理财顾问。
大概高二的时候,曹倩还去看过曹爸、曹妈!
两人已经老了,还是没有孩子。看到曹倩之后,曹妈几乎哭了一天。这么多年了,他们以为曹倩死了。曹倩告诉曹爸、曹妈,她活的挺好的。曹妈要曹倩留下,继续在这个家生活,可曹倩拒绝了,她说,于刚死了!
听到这句话之后,曹爸、曹妈立刻意识到了什么?他们最终没有留下曹倩,但曹妈却和曹倩分别的时候说:“如果累了,无处可去了,有困难了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曹倩笑了:“这里当然是我的家,因为我这一辈子都姓曹。”
……
曹倩大一的时候就和男孩同居了,她对贞操这种东西没有太大的概念,只是觉得早晚会失去的东西,到不如不痛不痒的丢了。
和曹倩同居的男孩,叫方正。人不如其名,油嘴滑舌的。
方正和曹倩是同班同学,大学第一天他们就坐到了一起,相谈甚欢。晚上,方正请曹倩去学校的电影院看电影,或者一起去图书馆。
有人劝方正拿下曹倩,但方正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这话传到了曹倩的耳朵里,曹倩问方正,你是兔子吗?
在那个年代,兔子还有一种别称?就是同性的代称。
方正皱着眉头,不知如何回答。曹倩就站在方正的面前,视线正好对着因为激动上下滑动的喉结。
“你在看什么?”方正不知如何回答,干脆转变了话题。
“喉结!”
听到这个答案,方正终于找到了反击的方法:“我身上还有凸出的地方,你都可以看一下。”
方正以为这种隐晦的荤段子,能让曹倩知难而退,却没有想到,曹倩只是微微笑了笑,咬着嘴角说:“好啊!那你凸出的地方是哪里啊?”
方正挽起袖子,很正经的回答:“胳膊肘。”
曹倩笑了,她心里喜欢上了这个油嘴滑舌的大男孩。
大一的上半学期,曹倩和方正缠在一起,他们不明确关系,有事没事的搞暧昧。直到情人节那天,曹倩拿着一朵玫瑰花去找方正,她把花递给方正:“情人节快乐!”
“这花是哪里来的?”
方正诧异的问。
“别的男同学送我的。”
方正生气的把花还给曹倩:“我不收二手货。”
曹倩说:“你再不收,我就是二手货了。”
当天,晚上他们半推半就去了酒店。情人节,学校边上的酒店也跟着涨价,还是曹倩付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