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兰迪正式接到了黑暗联邦外交官送的邀请函,乘坐传送阵,抵达了黑暗联邦首都新阿史那市。
新阿史那市哥伦比亚特区,黑暗联邦首都,得名于大唐全球帝国时期,被派往新大陆进行征服的阿史那.真珠王子。
兰迪在外交人员的陪同下, 走出传送阵,穿过国家广场。
广场上绿草如茵,碧水环绕,挺立着高大的阿史那方尖碑,碑前是阿史那.真珠威武的青铜骑马像。
要是有亨利在身边就好了,能给自己讲讲当年光明神使派义兄真珠王子征新大陆的故事, 可惜……
嗯?亨利没来,另一个熟人意外出现了。
“兰迪, 果然是你。”
兰迪眼前一亮, 一位无比有气质、知性、时尚的美女出现在面前。
“美美?你终于到黑暗大陆来念书了?”
美美优雅地伸出右手,兰迪在他指尖上轻握了下,“美美你这气质又高了一大块,比毕业的时候又漂亮多了。”
兰迪这夸奖是出自真心,美美捂嘴而笑,“兰迪你也成熟多了,还变得油嘴滑舌。
达令和我果然没看错你,短短十个多月,现在都是很有成就的龙骑士了。”
“美美姐给我的神器头盔,对我的晋级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得谢谢你。”
“现在我要借你的光了。我特意从波士顿赶过来,参加你的授勋仪式。
对了,我最终没有进修法师,选择了在卫斯理大学学习文学,女孩子就不像你这样的英雄打打杀杀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来到大统领府门前。以阿史那.塔夫脱为首的官员们已经在这里等候兰迪这个英雄了。
镁光灯闪烁,塔夫脱大统领亲自给兰迪戴上联邦勋章。
这位大统领据说是新大陆征服者阿史那.真珠的后代, 可是在兰迪眼中, 这个大肚子、八字胡的大统领已经丝毫没有了突厥人的相貌。
两千四百年过去,突厥王族的这个分支已经完全的西化了。
在记者们的要求下,兰迪招出了小梅,飘在空中,表演各种英勇的姿势。
兰迪感到非常无聊,觉得要不是邵山的嘱咐,一定不会来。
之后是欢迎晚宴。晚宴上,美美应付自如,和高官、名流们交流那叫一个融洽,充分弥补了兰迪在外交场合的不足。
兰迪给人的印象不过是一个沉默,带点生涩的武人,这也符合一个武艺高强的英雄的形象。
美美则表现非常抢眼,获得了达官贵人们的一致称赞和好评。
虽然从大唐全球帝国开始,就已经是世界通用语。但美美标准的新敬业口音的精灵语,还是赢得了权贵们更多的认可。
美美认识了很多黑暗大陆的大人物,兴奋无比,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要是带自己出席这种场合的是瑞元就更好了
她想念的瑞元和她一样, 并没有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此时的瑞元已经到了星岛, 身后两个高级拳师戴着墨镜肃然而立, 身边是爱国华侨陈甲庚。
瑞元满脸兴奋,正在向一群华商演讲。
“这个拯救了泰坦尼克号乘客的英雄,伟大的龙骑士、露西亚白鹰勋章获得者、精灵国终身爵士、暗黑联邦勋章获得者,就是我的义弟兰迪,我们是剑丘的同学。
有这样的英雄支持,我们驱除鞑虏的复国大业一定能早日实现。为了早日恢复大夏正统,需要诸位大力支持……”
第二天早上,各大报纸头版,都是给兰迪授勋的消息。
大幅的黑白合影上,大胖子塔夫脱西装革履站在中间,左面是身披披风的兰迪,右面是美艳无双的苏美美。
人们对英雄美女的组合议论纷纷,却不知道这两个人各有所爱。
唯一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其实不是剑丘,而是美美看中的人前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