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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老罗其人(2 / 2)

哪里会成为现在的世界首富,这就是自知之明。

谷</span>李欢将手里的稿子来回修改,尽量的让老罗这个形象丰满起来,也是希望将自己过去的二十多年进行总结。

曾经读书的时候,遇到了懵懂的爱情,那个时候懵懵懂懂,脑子长得比较晚。

哪里懂得什么是爱情,最终还是错过。

虽然错过了,但是对于人生当中留下痕迹的人,李欢都希望能够记录下来。

还有上学的时候,被一个同学坑的不行,这个事情之后让李欢心里受到了创伤,很久都难以释怀。

那位同学姓程,就叫他程同学吧。

程同学有小儿麻痹,所以腿脚是有些不太方便的,但是他是读书非常努力的,但是哪怕他非常的努力但是依然是吊车尾的学生。

好的时候也不过是中等水平,前列是从来没有过的。

带着眼睛,或许因为身体的缘故,有一些偏执,从脸上都能够看的出来,李欢现在想想对于他的形象还是记忆犹新。

这可能是恨一个人也能记住一辈子吧。

两人是同一个宿舍的,中午下课的时候准备一起走,结果程同学认为老师说他有些难听,然后就要发泄。

将教师的电棒给砸了,李欢很无奈,因为程同学非要李欢砸一个,否则感觉不安全。

那个时候的李欢很中二也很讲义气的,所以砸了一个,后面的事情就是常见的套路了,学校追究,程同学认罪供出了李欢。

然后李欢退学,而程同学继续上学。

现在看来,当然也是能够理解的,当时程同学母亲,一个瘦弱矮小的妇人,或许程同学是他们家里的希望吧。

不过理解是理解,但是恨还是必然的,因为这个事情,让李欢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写东西就是如此,找到了思路,渐渐的就有了感觉,这些事情又是真实发生的,重新回忆起来,走马观花的看了自己的过去。

只能说,如果不是遇到吹牛系统,自己的一生可能就是一个平凡的一生。

或许经过家里人的支持,在中州市买一个小房子,然后勤勤恳恳的上班,成为了房奴,不敢请假,不敢生病,不敢生气,成为没有灵魂的一个中年大叔。

不过,通过这一次的写作,倒是看开了一些事情,很多事情如果眼下来看,是天大的事情,但是你把时间增加到一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那就不再是个事情。

对李欢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

不过,对于这些恨的人,依然会恨,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他们的因素,让李欢的人生发生了变化。

不过也仅限于此,而且通过这个事情,李欢感觉自己的心胸也开阔了许多,不再是一点事情都压的受不了。

或许,这一刻李欢才是有了一个超过大多数人的心胸,有了一个更高的格局。

想明白了之后,但是笔不会停,老罗的形象更加的丰富,她不再是一个雾里看花的形象,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他刻薄的形象,她善嫉的模样,她那犀利的眼神,牙尖嘴利的嘴,都是那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写写停停,终于在春节之前完成了,这一本朝花夕拾的作品。

上面署名“路过小河。”

然后交给娄军,“将这本书找人校对一下,然后印刷出去,但是不要透露是我的作品,如果有人知道了这是我写的,唯你是问。”

娄军自然立马表态,一定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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