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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为什么要给我个猪队友(1 / 2)

路卡斯未动声色,将一大推物资放在桌子上,继续道:“如若不然也不用来找你了,不是吗?呶,给你的。”

“什么?!”羽薇一惊。她没想到路卡斯手里的物资居然全部用在了她身上。

可是,她心里急又发不出声,便把手伸向桌子想将物资抢回来,却被路卡斯早有所料地按住了。

他冲羽薇微微摇了摇头,然后特意露出了布袋中礼品的一角,递给哥森道:“还有这个,露娜特意吩咐我交给你的。”

哥森对物资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倒是听到“露娜”的名字又瞥了眼布袋,才慢悠悠地把脚从桌子上拿下来,接过了袋子。

布袋里装的并不是羽薇所猜的珍珠,而是一扇有她巴掌大小的贝壳——在日光的照射下映出了五光十色的虹光,还能隐隐约约地能看到些刻在上面的美丽图腾,价值看起来远不止珍珠的百倍。

哥森掂了掂贝壳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羽薇,翘眉对路卡斯道:“你确定?”

“嗯,确定。”

听到路卡斯淡然的回应,羽薇再也压制不住艾薇儿对于路卡斯一家,感激中带着愧疚的情绪了。

她的泪水像卸闸的洪水一样一股脑儿地涌了出来。

“哈哎~好吧。”哥森懒懒地伸了个懒腰,终于站起了身。

他光着头、赤着上身,足足比羽薇高出了半个多身子;

棱线分明的腱子肉上刺满了纹身,一直延伸到下巴附近,和左脸的一个由额角划到耳朵后面的刀疤连接到了一起;

再搭配上他几乎看不到的淡淡眉毛、向下撇着的嘴角和高大的鹰钩鼻子,看起来的确有些尖酸、刻薄、狠辣之像。

“衣服!”一个熊掌般粗壮的大手伸了过来。

羽薇擦了擦眼泪刚想递上,大手就迫不及待地夺过了衣服。

哥森还边穿衣服,边骂骂咧咧道,“切~扭扭捏捏、磨磨唧唧的,和村儿里那帮娘们儿一个德性!”

听了这话,羽薇想起了清晨在祭祀仪式上丑态摆出的村妇们,感觉哥森将自己和她们视为一类,简直就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她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一把抓起放在牛车上的匕首,就揪住自己的辫子毫不犹豫地割了下去,并把银光闪闪的麻花辫儿狠狠摔在了地上。

“小薇!”事发突然,路卡斯没来得及阻止,不由吃了一惊。

哥森循声望去,也为她出乎预料的举动小有惊讶。

但他只是微微挑了挑眉,嘴上仍叨叨着:“别整那些没用的,有能耐就赶紧把剩下的东西装上车!”

羽薇点头,像为了证明自己一样,抢着将剩余物资分好类、搬上车。然后,协助哥森在货物上铺好遮阳布,并笨拙地学着他的样子绑好了货物的固定带。

但是,哥森并没有对羽薇的表现做出什么评价,而是仍旧当她不存在一样,直接头也不回地吆喝起牛车来。

待牛车行进了几米远,他才在驾车之余伸出三只手指道:“三天,最多三天!要是不能在进城的三天内适应做我的伙计,就趁早滚给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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