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竹瞳孔微微一缩,十分尴尬的低下了头,不敢去与李香兰对视。
她不知道应该生活在农村的姐姐一家,怎么会忽然出现在市里,还来了海滨国营饭店这样高档的场所用饭。
李美竹八岁的时候就过继给了李婵当闺女,这是她自己愿意的。
姑母李婵年轻时候长得漂亮,又是村长的女儿,下放到了村里的知青梁超一眼就相中了她。
两个人背地里处上了对象,后来,李婵不顾老父亲的反对,执意要嫁给梁超,俩人就在溪南村办了婚礼。
后来,梁超回城了,李婵就跟着他一块儿回了沙汕市生活。
夫妻俩还算恩爱,家里生活条件也不错,唯一不足的就是李婵结婚几年都没能怀上孩子。
李婵去医院检查都说没问题,可偏偏她就是生不出孩子。
李婵压力太大了,听人说抱个孩子回来养着压子,应该就能怀上。
别人的孩子李婵看不上,怕养到头来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于是李婵就打起了小侄女的主意。
当时李崇和王玉叶是不愿意的,自己也才生了三个孩子,送一个给妹妹养,他们也舍不得。
梁超就笑着说,让美竹自己选,看她乐不乐意跟姑夫姑姑一起生活。
李婵带着李美竹在市里住了一周,回去她自个儿就说要给姑姑当女儿。
于是,在自家老父亲和妹妹的央求下,李崇答应了将小女儿过继给李婵养。
只可惜,李婵后面也没能如愿生下一个自己的孩子,等人到中年快四十岁的时候,她才得知丈夫无法生育的真相。
原来,问题一直都是出在梁超身上。
梁超自己本人以及他的家里人,全部都知道,全家人就只瞒着李婵一个人。
被欺骗了半辈子的李婵呕得要死。
她不能忍受夫家的欺骗,不能接受自己过去那些年对未能生下一个孩子的抱怨和愧疚。
李婵提出了离婚。
因为当年他们只在村里办了酒,也没有扯证,所以,说是离婚,其实也是搬出来分居自己过罢了。
好在梁家也没有太丧良心,将家里一套老房子过户给了李婵。
李美竹也将姓氏重新改了回来,母女离开了梁家新屋,搬进老房子住下后,生活水平也大幅度的下降了。
当年只有十九岁的李美竹有点不明白李婵的做法。
毕竟大半辈子都过去了,现在离婚了,养母李婵也不能另外找人结婚生孩子。
扔下眼前的好日子,带着她出来自己自立门户的,李美竹心里其实很不认同。
后来,李美竹二十岁了,经人介绍,她招赘了一户家里男丁多的学徒工结婚了。
婚后,李美竹先后生了一儿一女,学徒工丈夫高鑫也在她们母女的帮助下,用钱活动后,把工作给转正了。
原本五口之家生活也算稳定温馨,李美竹对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是很满意的。
毕竟她嫁人后仍然能是在城市生活,丈夫是入赘的,但长得好看,家里大事小情基本上都听她的。
她除了头上有个拿她当眼珠子疼的养母李婵,也不用像其他小媳妇一样在家里当牛做马的伺候公婆操持家务。
丈夫上班挣了工资,也是按月交到她手里由她支配。
李美竹觉得自己比生活在农村里的大姐李香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