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三天过去了,吃完午饭按之前说的召开会议,我把有关待遇的事情说了一遍后,所有人都开始议论起来,我心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好!诸位请安静下来!”
见他们都安静的看着我,我说到:“我想诸位可能有点不相信,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以雇佣的关系,给吃给穿不说,还给保医?嗯!你们想的没错没有那么好的事,接下来我就说一下我的要求!”
我咳嗽一声拿出事先写好的规章制度说到:
“既然给你们这么好的待遇,那肯定得遵守我的规矩,我要求也不高,凡在我手底下做事的人无论男女老少!
一、要恪尽职守,不得好逸恶劳;简单的说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不喜欢好吃懒做的人,三次警告无果开除楼籍!
二、要与人为善,不得作奸犯科;十恶不赦者送交官府,十恶之外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要团结互助,不得中饱私囊;所谓千防万防家贼难防,一经发现有人私自挪用酒楼钱财,一律开除楼籍!
四、要作风优良,不得勾引二嫂;反之亦然,曹丞相行为不可取!
五、……?”
有人打断我说:“东家曹丞相是谁?”
“这个以后我有时间再跟你们解释,我先把事情说完!”
见那人点头回应我接着说到:“这第五条是我临时想到的,建议诸位不要沉迷赌博,小赌怡情大赌输钱,乱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以后在我这凡发现有赌债者,一律开除绝不留情,听到了吗?”
众人齐声回答:“听到了东家!”
“嗯!那就好,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就是我月满西楼的规矩!哦!在这里我还要提醒咱几位男同胞们,以后少去青楼对身体不好!”
此话一出哎声一片,娜拉问我说:“请问你是怎么知道他们去那种地方的?”
“你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回答完娜拉我接着说到:“哎什么哎?我给的待遇不好吗?找个心仪的娶回家过日子不行吗?非要去给无良商家送血汗钱干嘛?我宵楼可不是为了开什么酒楼,你们自己好好想想吧!”
语气稍微重点他们就不敢说话了,对此我也表示很无奈!
“好了!不说这个,接下准备解决酒楼人员相关安排,我也不想多说什么,该说的我都说了,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有没有自荐的?”
我看了一圈除了之前说好的,竟然还是没人举手表态我纳闷道:
“嘿?这几天吃了我那么多红烧肉?怎么还是这样?既然如此,那我直接安排人了?长孙柔出任月满西楼第一任掌柜!”
长孙柔起身说到:“谢公子提拔,柔儿定不负所托!”
看他们一脸傻样的看着,我说到:“这鼓掌总会把?”
众人听完立刻给长孙柔鼓掌,待掌声没了我示意长孙柔坐下,接着说:
“由苗翠儿当任账房先生(会计)!可有异议?”
见他们都摇头表示没有之后,我说:“那还不鼓掌?以后你们的月钱给多少她说了算!”
众人一愣,苗翠儿也不解的说到:“唉?东家这月钱不是按您之前说的算吗?怎么又变了?这让翠儿有些为难了!”
“有啥好为难的?我给你们每月二十两是基本的月钱,一个月下来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那就按这个数发给他就行,如果期间出现什么打碎东西之类,有客人投诉服务不到位什么的,当然得扣你月钱咯!反之如果一个月结束表现的非常好,那还有可能给你多发几两也说不定,这个奖罚必须分明,所以按你算的来当然是你说的算,懂了吗?”
见苗翠儿点头,我对他们说到:“我没有体罚的习惯,但自己做错事就要自己负责,而我这里的奖罚制度就是跟你的月钱挂钩,不想被扣月钱的,想拿更多月钱的,就给我打起精神好好干!以后酒楼的营生每月按三十天算,一个月分四周,一周为七天,剩余两天休息!”
我想过了这开酒楼又不是搞什么白领公司,双休日对于这种服务业来说太奢侈了,即便不是为了赚钱,但也要考虑到酒楼以后的正常运营,还有顾客的心里接受程度,即便回头客再多,你这三天两头的不营业,把客人的心思都搞没了,到时候我倒是无所谓,但把大伙的饭碗搞砸了就得不偿失了!
“有异议吗?没有我继续了?”众人七嘴八舌的说没有!
我继续说到:“郁欣兰!”
郁欣兰起身说:“小兰在!”
“由你做副掌柜,辅助柔儿管理酒楼一切大小事物!”
郁欣兰诧异道:“唉?东家,既然柔儿姐姐做了掌柜那副掌柜不该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厨娘那边我另有安排,你只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行!”
郁欣兰点头回应说:“小兰明白,谢东家赏识!”
“嗯!坐下吧!另外酒楼采购这块我打算给钱老板负责,张大虎!”
张大虎起身回答说:“在!东家有何吩咐?”
“你找几个兄弟,你带头,待酒楼开业你们跟着钱老板,听钱老板的安排,懂吗?到时候我每月多给你二两银子!”
张大虎行礼道:“听东家安排!”
“嗯!坐吧!”
接着我看了一下四周说到:“厨房那边的人手把之前跑堂的安排进去,你们有没有想学厨艺的?有的现在站起来说,没有的话我可要另外找人来了,这厨房不可能只有一位掌勺人,不然到时候一个人有事全楼都得停业,我希望每一位在厨房工作的人,都能在关键时刻抗起后厨的大旗来!”
这话听起来不怎么现实,但我希望如此,不过似乎没人愿意跟主厨挣地位,那也就是说他们还打算像以前那样围着一个掌勺的转?我心想那是不可能的,在我这里就得听我的安排,怎么可能把整个酒楼的菜单,都交到一个人手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