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发现金矿有问题,为什么还要见威尔斯和阿斯塔?”
李长亨笑着回头看了弗兰克一眼,然后就见狭窄的大街上,威尔斯和阿斯塔临上车前,抬头望纽交所大楼上看了几眼。
不由笑着说道,“我们只做券商,会有麻烦吗?”
弗兰克一愣,仔细想了好一会最近一段时间准备的资料,还有律师、会计师团队给出的计划和建议。
很快摇摇头,然后还是不解的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李长亨这次没直接回答,而是转移话题道,“去婆罗洲的人,你尽量挑些缺乏社会经验的技术型精英去。”
弗兰克立马翻了个白眼,“不就是选书呆子嘛,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而且我最近认识个喜欢出风头的印`度裔富三代,刚刚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进入他父亲创办的投资公司实习。”
李长亨听完就笑了起来。
富三代,喜欢出风头,刚进父亲公司实习,首先就确定那人没什么社会经验
第二这是那个富三代肯定希望尽快拿出成绩,给亲爹,给公司的高管们看看。
然后又可以在朋友圈炫耀,再往深处想想,那家伙或许还想得到白皮的认可。
而且还能和弗兰克这种烂人玩到一起,却没弗兰克的精明和经历那么事情,肯定是充当观察员的最佳人选了。
李长亨第一次觉得,弗兰克天天除了赚钱外,满脑子都是女人和派对,其实也不算全都是坏事。
自己一直抗拒和不认识的人,还有那些自己看不上的纨绔们接触,有弗兰克在,等于弥补了自己对富豪下一代认知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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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三天后,弗兰克找来的三个人居然全是大投资机构负责人的亲儿子。
而且,这群家伙没坐航班,而是直接坐了一架私人飞机降落在婆罗洲。
在机场接机的威尔斯-布桑,在看到三人一个是印度裔、一个廋高个、一个看起来30多岁有点精明,却明显带着书呆子气息的组合时,立马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再精明的人,在进入自己不了解的领域时,一旦急于求成,或者有其他目的,那么被骗就是注定了的事情。
等威尔斯把三人和几个保镖带出机场,等在停车场的麦克-阿斯塔和三人握手问好之后。
第一句话却是,“先生们,如果你们忍受不了丛林的闷热、蚊虫和泥泞,那么谁后悔了,现在还来得及。”
威尔斯一听就知道阿斯塔是欲擒故纵,吓唬、吓唬三个公子哥,反而会激起他们的逆反心理。
人一旦有了情绪,那么就恨容易忽略一些细节上问题。
再说,阿斯塔一看这三人的衣着和跃跃欲试的表情,就知道他们这种没吃过苦,从小在大城市锦衣玉食长大的年轻人。
对冒险、对丛林的好奇不是一般的强烈,不可能因为一句不好听的话就掉头回家。
而一旁的威尔斯早就明白阿斯塔的心思,然后阿斯塔当为人严厉、专业和不善社交的学院派的白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