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姑且就这么听就算了。一大早起来先出去干一架,这还真是挺带劲的。
罗兰本来还担心,自己这个二大爷技能生疏了呢,看来不用担心了,连练手的场地都有。
不过也有让罗兰发愁的,那就是她怕见血,别看能活好几百年了,可还是遵纪守法的凡人。
害人性命,害兽性命的事情,都有点手怯。
在这个暴徒遍地走的地方,她这毛病得改。
罗兰偷眼看过外面的那群残兽,走的时候把伤了的同伴都带走了。知道打扫战场呢。
罗宾看着地上的血迹皱眉头。回头还要自己过来收拾一遍。
金芳看着父女两个回来,就如同他们出去吃饭,逛街回来一样,不是多走心的询问了一句:“这么快你们就回来了,有没有碰到什么事情呀。”
罗宾回答的那就更加不当回事了:“几个挑衅的而已,都打跑了,没事。”
金芳:“那真是太好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所以大家都很习惯这样的事情是吗。
罗兰都觉得自己是那个最不淡定的了。还是她的见识太少是吗?
罗宾扭头看向闺女,这孩子看着有点不适应:“要不要洗洗。”
罗兰一时间有点缓不过劲儿来,这事难道不需要好好地商量一下吗,以后怎么应对什么的:‘啊’
罗宾:“别担心,我才来这里的时候,每天都能碰到好几拨过来挑衅的,都被我打跑了。我后来同你母亲成亲的时候,也有很多挑衅的,一样被我打跑了。”
罗兰懂了,这事不稀奇,根本就不用过脑子,只要打就完了。
那边罗宾:“外面那群东西知道他们打不过我的时候,自然就不会再过来了。”
金芳顺便跟着安慰女儿:“你要相信罗宾,她能保护我们的。”
罗宾看一眼金芳,这个,其实他更想说,闺女的本事更大,等以后打架打的多了,习惯了就好了。
不过被金芳这么看着,罗宾觉得被依靠的感觉挺好的。
看着人家两口子之间的眼神,罗兰那点纠结也没有了,慢慢来,会适应的。这些都不算什么。
她一个从农村走到城市,自己摸爬滚打的姑娘,到这边那也就是一个从城市回到乡村,然后在后退个五六千年的事,不就是野蛮时代吗,现代的时候还流行野蛮女友呢。
呵。好吧无论怎么安慰,马六子三蹄子败走的场景,还是挺刺激罗兰脑神经的呢。
就听金芳那边说道:“罗兰呀,我同你说,你让人挖出来的那个泉眼真好,泉眼喷出来的水流经过得地方,草都长得比较旺盛,还柔嫩嫩的,我揪了一些草放到了鸡舍里面,你都不知道,我刚才已经到鸡舍里面捡了一次蛋了呢呢。”
罗宾都跟着惊奇了:“真的呀,今天的鸡可真是有出息呢。”
金芳:“我觉得都是罗兰弄得泉眼的功劳。泉眼边上的青草,真的很鲜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