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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一章 雷雨天(2 / 2)

打小就没多喜欢读书的廖勇看到本子写着的那些字就感觉脑瓜子疼,尤其是那字写得还歪歪扭扭极不好看。那就更头疼了。

若是可以 他现在真想把这玩意给撕烂丢掉。但他不能,这本子开篇就写着一句话。

“到达基地背诵作 不能背诵者淘汰。”

当时看到那几个字他就傻眼了,当了这么多年兵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还得背作的,尤其还是小学生作。

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一幕 五篇作为 虽说是小学生作 但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字。曾经他背一首二三十个字的古诗都背不来。

这一千多个字,比让他跑完这两百公里更让人绝望。

当初陈煜让小袁朗写这几篇作时袁朗就在旁边,对此还好奇问了一句,不过陈煜给出的解释是“快速记忆,也是特种兵需要掌握的技能之一”。

按理说陈煜这个说法绝对是没错的,但不知为何,袁朗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

当时自个儿子被陈煜弄着写作他还有些心疼,但在看到比爸爸还厉害的妈妈那篇作后他就果断打消了拯救儿子的想法。熊孩子,还是要多学习。

每个人遇到的考验都是有够奇葩,总结一句话就是,想简简单单通过考核,你咋不死去呢!

向羽的考核跟史今的差不多,都是比较正经的考核,只是史今的有危险性,而他的,要安全许多,当然,这难度自然也就上去了。

找到东西后,向羽一提背包,差点就没能提起来。他本以为会很轻,但结果却是里面装了将近三十斤的砖头。

三十斤重量自然不算什么。但他得背着这三十斤走完两百公里。这样的三十斤,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三十斤。即使是向羽,在知道要求后,都是怔了怔。

虽没有变现出来,但让他内心也是有点绝望的。

两百公里,普通人走都要走得哭爹喊娘,更何况这还有负重三十斤。

对此向羽只能以好在不是三十公斤这种话来安慰自己。如果这种安慰有用的话。

走了不知多久,向羽终于是走出深山老林,此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乡村土路。看见这条土路,饶是硬汉如向羽,也是不禁有些眼角湿润。

走深山老林和走正儿八经的路,真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按照地图上所说,接下来他只需要一直沿着这条路走,走到一条公路上,然后再走个五十公里的公路,最后就只剩下五十公里的山路,就能回到基地。

看着这不名土路,向羽咬咬牙,抬了抬背包,继续往前走去。

一个白天就在所有人的赶路与忙碌中过去,夜,来得深沉,天空没有月光,有的是乌云遮顶,电闪雷鸣。

雷雨天多在春夏,不然也不会有冬雷震震这个词,但他们运气不好,偏偏在这个时节遇上了雷雨天。

运气不好或许不对,遇上雷雨天,总是比单纯的雨天要好,至少对向羽来说是这样的。

因为走在大路上,闪电还能给他照一照亮。

雷雨夜漫步,这不也挺浪漫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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