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在拼命的跑过去,心里还在琢磨。
你们都不是好东西,三人齐心合力杀火凤,却为争夺自相残杀,这东西小爷不拿就便宜你们这群坏蛋了。
到了火凤身边拿出匕首,剖肉开膛取心。
李娇也到了李自在身边,站着小心放哨。
若有人回来,当然就跑,那两个无论谁回来都可轻松要了他们小命,就算断臂的他们也打不过。
李娇号称是闯荡江湖两年,如同这种事还从未经历过。
果然跟着李自在最有趣。
李自在从小就在山中晃荡,经常搞些野味来杀了吃。
虽然没见过火凤,但如何杀之取心也难不倒他。
很快从脏腑里拿出一物,李自在看的愣住。
这红宝石一样的东西是哈?拳头大小,有棱有角,还散发着微微的红光。
“快走,这就是火凤之心,我在书上看过!”
“这就是心?真是怪哉。”
“快走!”
“嗯,果然书中自有颜如玉,你竟都认得这东西。”
“笨,这句话不是用在这里的。”
这次是李娇拉着李自在跑,背对之前两人去的方向。
李自子收起火凤之心,用衣服包裹,将衣服打结跨在身后,变被动为主动拉着李娇跑。
他更有经验。
走哪里可以隐去脚印行踪,如何避免对方追赶,这一路跑过去又饶一大圈,一直没停歇,到天黑已穿过火鸟林,到了更高的山。
这山虽然高大,却并不太陡峭了,只是林子更密。
他们偷了人家的心,很怕被抓住,还是不敢停,就算跑不动也牵着手一直努力向前。
一直到午夜时分,林中不时传来猛兽吼叫之音,他们才不走了。
李自在找个开阔的地方,弄了各种东西将周围围起来,然后点燃篝火,出去转一圈摸了两个兔子,给李娇烤着吃。
李娇佩服李自在的野外生存能力,如果是自己到了这地方,真不知如何是好。
“会不会有野狼什么的来?”
“没事,有火它们不敢,咱们快些吃,吃了就换地方睡觉。”
“你说这是到哪里了?”
“不知,反正向东南走就没错,总能回我们宁国。”
“这就是宁国的疆土,只是因为天险没人驻守而已。”
“原来如此,快吃,已经熟了,我来喂你。”
李自在说话间就把肉撕下来往李娇嘴巴里塞。
看着李自在脏兮兮的手,李娇多少有那么点嫌弃。
可是肉入口后,味道竟不错。
她也就无所谓了,江湖上行走,哪能拘小节?
两个人闷头吃不说话。
吃完东西后李自在快速把活扑灭,然后将这些东西扔到四处去,免得有人追上来能辨识他们的方向。
做完一切之后他才拉着李娇继续走,差不多五里地后两人实在是走不动,就爬到树上去睡觉。
李娇从来没在树上睡过觉,虽然树干很宽,但她还是怕。
“没啥可怕,要不你坐我身上,我抱着你。”
“那怎么行?”
李娇脸红。
“咋就不行?你难道害羞?”
李自在一副鄙视的口气。
李娇很气。
“我才不害羞,我们都是行伍的军人,我有什么可害羞的?”
“那就得了呗,过来,我抱着你。”
李娇偷偷的叹口气。
这人,说的多随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