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京古都。
陆争陪着父亲,回忆这里的一切。
“驾驾”“闪开”可就在这时,大街上一阵骚乱。
城外方向,一匹快马飞驰而来,后面相隔百丈,还跟着七八个随从。
骑马的是一个锦衣少年,背负箭囊,像是刚刚打渊不忍心道。
“救不了了。”
陆争摇摇头,脸色阴沉。
这稚童才几岁,哪受到了沈一鸣的这一鞭?
就算沈一鸣没怎么发力,也可以将成年的骨头给打断。
更何况是一个脆弱的稚童?
沈一鸣这一鞭,已经将稚童的大脑震碎了。
即便救活了,也是一个白痴。
在离京城,除了炼气修士之外,一般人是不允许带兵器的。
哪怕是最顶级的豪门,也不例外。
可沈家的人,哪怕是最低等的仆人,也能带兵器上街。
这就是特权!也正是这些特权,让沈家人格外嚣张。
像沈一鸣这种例子,屡见不鲜了。
“可恶,沈洛云的儿子,简直跟他一个德行。”
陆文渊咬牙切齿道。
当年在这条大街上,沈洛云当众羞辱他,打断了他一条腿。
甚至还留下一句话:“你连沈家的一条狗都不如。”
这句话,深深烙印在陆文渊心中。
十六年后,沈洛云的儿子当街行凶,视人命如草芥。
这深深的刺激到了陆文渊。
“看来沈家真没一个好东西。”
陆争摇头冷笑。
他现在越发坚定,要灭了整个沈家。
无论是为了私仇,还是为了平息民怨。
沈家必死无疑!“走,我们直接去沈家!”
陆文渊带着一股怨念,大步离去。
离京很大,豪门云集。
而在众多豪门中,沈家所在的“太尉府”,无疑是最耀眼的存在。
离京最繁华的一条大街,被称之为“天街”。
太尉府便是在天街尽头,坐南望北,虎视天下。
没有身份,没有背景的人,甚至连踏足天街的资格都没有。
很多平民百姓,一辈子都没进过天街。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陆争父子刚一踏入天街,就被沈家的侍卫给拦住了。
“沈家之人。”
陆文渊冷冷道。
虽然他不愿承认,但他当年是入赘沈家,的确算是沈家之人了。
“沈家之人?”
几个侍卫上下陆文渊。
“我在沈家快十年了,从没见过你这号人,敢问阁下是哪一位?”
其中一个侍卫颇为恭敬的样子。
沈家谱系庞大,有在朝为官的,也有进入宗门修炼的。
十年八年不回来,也不是没有这种例子。
而且,在离京城内,也没人敢冒充沈家的人,那是诛九族的大罪。
所以,当陆文渊说自己是沈家之人时,侍卫们都变得恭敬的几分。
“我是沈家三房,陆文渊!”
陆文渊自报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