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安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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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一出现就是永远!

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女萌动心意,且同样可以让一个桀骜不驯的小子变得成熟稳重。

他和她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过心意,但是彼此的心里都知道。

我喜欢你!同样你也喜欢我!

但就算是这样,她们俩也从来没有显露出一丝情意。

直到初三毕业,她考上了扶中,他去了技校,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但心里还始终有着他,曾经他的一个朋友无意地向她提过。

在初三即将毕业时,他们晚上出去吃饭,他一个喝了好多酒,最后喝哭了。

他说,“你们知道吗?我喜欢刘伊人,哈哈~放心,我没喝醉,我喜欢她,喜欢了三年!”

“三年啊!多么长的世间,我一个这么不是玩意的人竟喜欢了一个人三年。”

“好像…我向你们提过这件事,说我喜欢她,当时你们都不相信,也是,我怎么能配的上她呢?”

“我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能配上她呢?我自卑啊!她长得好,学习好,家境好,而我什么都普普通通,什么都没有,我自卑啊!”

“但……我不想留遗憾,所以我今后一定要努力挣钱,就算拼掉我半条命我也要努力挣钱,在未来的某一刻我一定要自信地站在她面前,即使不能光芒万丈,也一定要让她安好!”

当时,她听后忍着泪没有哭出来,直到回家她的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这些年,她一直在等他,纵使现在她还在等,她相信他一定会出现的!

可怜的李清言还不知道她是心有所属了,词时,还在傻傻地跟兄弟三人商量对策。

结果商量来商量去,还是没有个结果,气的李清言的脸直发红。

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好吧,其实他也是没法,只好采用他这帮兄弟的馊主意了。

说到论馊主意还是以常高见长,但之前常高给他出的主意那次有效过?所以,这次他采用了叫的最欢的曹十二。

要说曹十二肚子里的墨水也不少,但他也绝啊!

他说这计划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制造舆论,虽要舆论,但也是要小部分地制造,不能面积太广。要宣布出她已经成为你女朋友了,纵观她的貌美如花,应该是能引起轰动的,这样的后果基本就是你会被讨厌。

但不要紧,在这之前,也有两个结果,一是她会自己去找你,二是自己忍着,装作不知道。

第二部分:既然你被人家讨厌了,那你就得让人家对你产生好感弥补,哎!你先别插嘴,我这不是多余,都有道理的。至于为什么要让她对你产生好感呢?你想想,你讨厌一个人,但那个人却对你很好,你的心态会怎么样?渐渐地就会产生不平衡。

第三部分:重点来了啊!就是因为这个不平衡感,就会产生一个缝隙,这个缝隙就是你的突破点,在这期间你要使劲地向她献殷勤,渐渐地她就会感觉到你的好,直到她喜欢上你!

虽然李清言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但这个怎么也算是有理有据,比何步山,常高什么的靠谱多了。

回到宿舍时,何步山嬉笑着个脸,“行啊!十二,你看我整天对朱可可也没法,你也帮我出了主意试试。”

曹十二一屁股坐在了床上,面对着正在向自己笑呵呵的何步山非常正经道。

“你傻呀!你看不出我是在胡说八道?我也就随便说说,谁知他就信了!”

“那你就是在坑他呀!”何步山皱了皱眉。

“那不能够,说不定我这个方法管用呢?但大山,我是肯定不坑你的,我看你整天跟朱可可挺好的,每次我和吴晨光都看到你俩上课在说话。”

“哎,我怎么感觉不到好,你说我是长得太帅了还是她瞎了眼?怎么就看不到我的好呢?我这大便宜打包给她,她都不要。”

“因为你太自恋了!”这时,江旭在旁边插上了一句话。

既然,李清言都有了计划他就要实施了,按照曹十二的说法,第一要先制造舆论,这第一部分刚开始他就感觉到了难,不光是他,就连常高、何步山、曹十二都感觉到了难。

你让一个大男人腆着脸去八卦地跟别人说,“你知道吗?高三的刘伊人和高一的李清言在一起了。”

这是傻吧?还是怎么地?

就先光论“尴尬”这个词,他们就过不去。首先是何步山,何步山是个要面子的人,他搁不下这个面子去。

常高和曹十二也是,要是说一两句话还行,要是再多的话谁能呛得住?

就连李清言这个当事人都呛不了,而且他是最难的一位,难道要让他给跟别人说。

“嘿,你知道吗?我和刘伊人在一起了,她现在成我女朋友了。”

这傻不拉几的是想炫耀还是想拉就仇恨值?分分钟找揍的货嘛!

但就算再难,他这个当事人也得做啊!他找了个下课空然后拉着常高就跑去了公共厕所,俩人在隔间里故意地大声说着。

“喂!我的女神刘伊人竟和李清言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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