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晴,西南有微风。
西平郡城外,火红的旌旗飞扬,铁骑金甲熠熠生辉。
五百骑押解了三百余名吐蕃的将领俘虏,在东侧等候。幕府众将和牙兵排成了整齐的队列,在西侧阵列。
两人方马的中间,站着王忠嗣和王烁父子二人。
王忠嗣举起了一碗酒,递到王烁面前,“这碗酒,是替你娘敬你的。”
王烁下意识的往众人身后看了一看,杨夫人没有来,王蕴秀也没来。
“她们不会来了。”王忠嗣道。
王烁点了点头,自己出门的时候,杨夫人就躲了起来不见人。
儿行千里母担忧,最不愿意王烁去长安的,其实就是杨夫人,但她从来不说。临到分别的时候,她躲了起来,因为她不能让别人看到大帅夫人当众哭泣的样子。
王蕴秀则是陪着她的母亲,寸步不离。
“请父亲转告母亲,孩儿一定平安归来!”王烁接过了酒。
王忠嗣轻轻点了点头,眉头微皱,“何是归期?”
王烁一时语塞,归期?我也不知道
“满饮!”
王烁端起酒,大口喝完这碗真大!
王忠嗣第二碗酒又来了,“这碗酒,是为父敬你的。”
“多谢父亲!”
王烁又喝完了第二碗,感觉肚子有点涨。
王忠嗣将自己腰间的佩刀取了下来,稍稍一拔露出一截锋刃,突然将手往那刀锋上一抹,鲜血流了下来!
“父亲!”王烁惊叫了一声。
王忠嗣淡定的将刀归鞘,递到王烁面前,“这是你祖父当年的佩剑,万中无一锋利异常,堪称当世神兵。”
“至我从军之初,此剑便伴随我左右。我持此剑,出碛口,战两河,百骑劫营郁标川,单枪匹马战新城。三战奚族于桑干河,大破突厥于草原,后又转镇河陇击退吐蕃平定吐谷浑。此剑历经大小千百战,至少已经亲自斩杀过,上千名犯我大唐之敌贼!”
“它杀人无数,饮血无数。”
“当年你祖父战死沙场之时,这把剑曾经沾染过他的鲜血。今天,它也沾惹了我的鲜血。”
“现在,我把它交给你。”
王烁抖摆衣袍跪了下来,双手接过这把剑。
剑鞘上刻了几个字,海宾,忠嗣,耀卿!
最后的“耀卿”两个字,明显是刚刚才刻上去的。
“起来吧!”王忠嗣面带微笑的看着王烁,眼神依旧深沉,并且充满了希冀,“让我看一看,你佩它上身的样子。”
王烁将自己的佩刀取下来交给了冯刚,将这把家传的宝刀挂到了腰间。
王忠嗣上下打量了王烁两眼,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又端起一大碗酒来,“这第三碗酒,我代河陇将士敬你。是你拯救了他们,上万人的性命!”
王烁二话不说,端起碗来一口喝尽!
“去吧!”王忠嗣深呼吸了一口,沉声道,“长安,就是你的新战场!”
“孩儿告辞!”王烁抱拳一拜。
王忠嗣对他儿子也抱了一拳,“早日凯旋!”
王烁一转身大步上前,翻身上马,挥手,“出发!”
大队人马,踏着戈壁的沙尘,伴着边塞萧瑟的秋风,滚滚东行。
王烁骑在马上,回头望去。
王忠嗣负手而立,站在原地。
再相见,是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