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剑躺在床上拿起手机,叫了熟悉的外卖。
秦剑对吃什么,要求并不是很高,只要有一个肉菜就可以了,其他的都可以让厨师自由的发挥。
吃饱喝足以后,秦剑就不想睡觉了。
很是难得的秦剑,饭后刷了牙,然后就去2楼陪伴着自己的小宝贝,跟花仙子一起愉快的看动画片。
二厘米身高的花仙子,对秦剑而言是真正可以关心,去照顾的重要的人,是家人。
心智还没有成熟起来的花仙子,还是有点傻呆呆的可爱,天真无邪的样子真的是特别的美好,就如同晨曦一般的纯净清澈温暖。
花仙子已经可以,结结巴巴的说一些简短的话了,发音也是软萌娇甜的,非常的好听,秦剑很喜欢逗花仙子说话的。
秦剑也很喜欢给花仙子洗温水澡,花仙子也很喜欢玩泡泡。
陪完了花仙子,秦剑就去1楼后院,跟哈士奇玩了一会儿,主要是投食了突突,一根大大的肉骨头,突突有了肉吃,就非常心满意足了。
完全不需要跟着,秦剑一起出门去跑步,这个时候的哈士奇,就觉得跑步太累狗了,完全不想跑步,满脑子就是肉肉肉。
吃肉吃骨头,实在是太爽了,这种小日子为什么要出去跑步呢?
不需要跑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去跑步的,只有每天能够吃肉,才能维持得了正常生活的样子。
秦剑搞定了哈士奇就回到自己卧室,坐下来认真的拿起笔,抄写瘦金体的唐诗宋词。
宅男这种神奇的存在,真的聚精会神的时候,是可以忘记一切的烦恼,专心致志的就是在做一件事情,可以坚持很多个小时,完全不需要休息。
写字,尤其是长时间的写字,而且还是机械的重复的抄写,你熬的时间越长越会,觉得没有什么关系。
这就像是一种机械的,流动作业操作,没有任何的烦恼,也不需要过脑子,你只需要手指动一下,然后眼睛看一下。
其他的事情,完全不需要你去做,没有其他的烦恼,你反正就是一直不停在抄写,同样的力度,同样的笔画一样,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去,仿佛就写到了时间的尽头。
握草!
秦剑豁然起身,恼火的把圆珠笔丢到了垃圾桶里,感觉整个人,都非常的烦躁不安,想要狂嚎怒吼。
他喵的,我到底犯了什么错,竟然要老老实实的,像是小学生一样,乖乖巧巧的,坐在书桌面前,一刻不停的抄写着唐诗宋词。
感觉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手都快要酸麻掉了,不像是我自己的了,竟然还有好几万个字还没有写完,想想都让人觉得头疼。
快要发疯啊,为什么我要去写字啊?
我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一天写超过100个字的了。
这什么见鬼的好习惯学习机,能不能丢了不要啊,谁想要回收这种垃圾啊,快点过来啊,我免费送给你!
秦剑也是发了狠的,右手狠狠的抓住,自己左手中指上戴着的,紧箍咒的黄金戒指,用力的往外拔。
但是这个黄金戒指,就像是长在了左手的骨头里面,丝毫不动,而且秦剑这么用力的时候,竟然感觉不到疼痛。